俩人打架对方先动手,把我头部打伤缝了一针,我没有还手,公安局该怎么处理

我们是商场里对面经营的商户,因发生口角,对方趁我没注意拿铁拖布把我的头部打伤,我没有还手,我是25岁男,对方是50多岁老太太,打完我她躺在我的店里说犯心脏病了,要讹我,商场过道有监控,打完我,我就退到屋里,她进屋来挠我,但是屋里没有监控,之后我就报警了,我想问下,公安怎么处理,到了公安局她说我把她拽到屋里打她了,但是我没有打她,周围没有证人,公安局光凭我俩的口供,和商场的视频能判定我打她了吗?麻烦说的详细点,谢谢!

会通知去做伤情鉴定,如果情节较轻,不构成刑事案件,打人者会被治安处罚,承担受害人因伤害造成的损失,比如医药费、精神损失费,一般会协调解决。如果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打人者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被人打导致受伤后,应及时治疗,并做伤情鉴定,如果被打致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一般公安机关会先调解,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承担受害人因伤害造成的损失,比如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公安机关可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于受害一方来说,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程序索要医疗费及相关合理赔偿费用。如果违法情况较严重,警方就双方赔偿或者其他事宜进行调解处理后,还是要处行政拘留的。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可以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15天,不构成刑事责任。如果派出所以调解的方式处理,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规定赔偿,通过法律程序索要医疗费及相关合理赔偿费用。如果将对方打致重伤,甚至危及生命,另一方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给予一定的赔偿,减少受害者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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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31
1、你坚决地认定你所说的,让公安调查处理;
2、由于你没有动手,你是没有责任的;
3、你已受伤,要求公安验伤,并要求拘留对方。
4、你同时可以要求对赔偿。对方不肯赔就告他。
6、记住态度要坚定,要强硬,但要有礼貌,让公安依法处理。追问

非常谢谢,但是对方说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等一大堆的病,如果她去医院检查出什么病,说是我气的或是我打的,讹我,我怎么办,公安局的人态度好差,就好像我是坏人似的,

追答

你就让她去查,铁了心不认。不要怕吓。公安案多,他们为了尽快处理事情,总是吓怕事的一方的。你身正不怕他吓,告诉他们依法处理,如果违背事实的,你就复议到底,多久都要一个公正,让他们知道必须依法处理。

追问

1、我问民警了,民警说骨折什么的才能认定为轻伤,我头部缝了一针没有验伤的必要,给我拍了照片,还有我的脸被她抓破了,都变花脸了都不敢出门了,你说我用坚持验伤么? 2、你说公安会因为对方是50多岁的女人偏向她处理么?她和她女儿到公安局装可怜,看着她们的嘴脸就气,老年人打人是不是也得承担责任啊? 3、你说我去告她,这个能算故意伤害么?以什么罪告她呢?

追答

你坚持验试,要不然要求拘留对方,对方打人了可以拘留的。
谁打人都要负责。
你告她是要医药费。建议你强烈要求公安拘留对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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