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又不是法律,为什么会有法律效力呢

如题所述

1、两个“法律”含义不同
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你所说的这句话,前后两个“法律”含义不一样。前者是指狭义法律,它只单指全国人大制定的规定,所以部门规章不是法律。后者“法律效力”的“法律”是指广义的法律,它包括狭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等,统指法律体系。
2、法律效力的广义法律范畴有现实必要性
法律效力的意义在于使司法机构在对法律事实进行法律判断时,具有合理的判断依据。狭义法律往往较为宏观,无法涵盖各方面具体事务,将整个法律体系赋予司法机构的判断逻辑里,能够使司法机构的执法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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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3
不是部门规章,答复函没有法律效力。更不能成为处罚依据。部门规章的制定必须依法、依程序。
第2个回答  2018-12-03
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