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属于什么行为?

我朋友与他的邻居曾经有过一点矛盾,一直心存芥蒂,总想着报复这个邻居,在电梯里遇到了邻居,我朋友看见他觉得来气,先骂他然后就动手打了他,也没有什么伤,就是打了一架,就是想问这种行为算是寻衅滋事呢还是故意伤害呢?

1、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是不是涉嫌犯罪,关键看造成的伤害后果。
2、如果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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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3
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定性根据受害人的伤势而定。如果构成轻伤标准就涉嫌刑事犯罪,如果达不到轻伤标准,那最多就是治安拘留。当然最好和对方达成谅解,对你朋友的最终处理结果会有好处。
第2个回答  2019-06-12
这种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是构成寻衅滋事的,故意伤害的话对受伤的级别是有要求的,轻伤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
第3个回答  2019-06-13
一般轻微伤,要行政处罚拘留!
轻伤及以上,要刑事处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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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4个回答  2019-06-12
故意伤害与随意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行为非常相似,个人认为在本案区分两种行为因重点分析殴打他人的起因,如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问先前的矛盾是能被常人所理解的,则构成故意伤害;如先前矛盾很难被常人理解,例如毫无依据无端怀疑他人,或被人瞪了一眼便大打出手,则构成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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