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为什么这么喜欢读者?

大家肯定知道
喜欢看读者的人很多
我就是其中一个
本人感觉其原因 具体得我说不上来用语言无法描述
反正就是你“每看完一篇文章都能让你想点什么”
我感觉这样说读者很恰当

很多人不齿《读者》,尤其是有成就或者没成就的文化人。听说是因为嫌它太肤浅,只能算是消闲的小玩艺儿,不好叫做文学的。

但我却是喜爱它的。我喜爱它,是因为它的轻,它可以随时拿起来,也可以随时放下去,这样,在我们沉闷繁重的工作之余,不添一丝的负累。我喜爱它,更是因为它的平易,读着那样的文字承载的那样的故事,你会觉得亲切如邻家女孩,你会觉得,那正是你所熟悉并正在经历着的。你会觉得自己也是可以用这样普通平常的文字写出这样的一篇篇小文的。

昨天,我就读了这样的一段文字,刊于06年第7期《读者》上,标题是《那些浪漫的事还没有做》。

咋一看到这个标题,我就呆住了。这话,是多么的熟悉呀。是的,肯定的,就在昨天,昨天的昨天,我还对人讲过。很早以前,我常常设计着浪漫:比如在大学里跟舍友聊天,说自己最爱旅游,看不同的风景,聊不一样的人群,有朝一日结了婚,就拿一小布袋子挂卧室门后,每天把伙食费省下些扔进去,集它一年两人去旅游。如果丈夫工作常要出差,我会把他的衣物提前整理好,在他出门时用目光紧紧的追随,直到他消失在街道的第一个拐角。我们应该经常散步,去郊外踏青,过好每一个生日,我们还应该经常去看场午夜电影,然后走在无人的街上感受凉夜,我们要在夜阑人静时一起坐灯下看书,听悠扬空灵的音乐,并点一支香,藏香,有着麝香的馥郁芬芳……可是到如今怎么样了呢?正如陈彤的生活一样,我们已经多久没有共同度过任何一个假期了,我的旅游照片,永远只是与女儿的两人世界,我们也总是聚少离多,每周一的固定的离别,也已经如家常菜似的忘了味道,我们同样每个节日去双方老人家度过,我们同样为事业为金钱为孩子努力奋斗,我们同样以为,来日方长,不争朝夕,我们总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可是,眨眼之间,已年届四十,皱纹与白发已经毫不留情地占据了我们的鬓边眼角,真不敢想像,当我们老去,炉火边打盹的时候,在彼此的记忆中,究竟能留下什么呢?

所以,亲爱的朋友,你一定已经知道了,我喜爱《读者》,还因为它总是不经意的轻轻拨动了我隐藏深深的心弦。是因为它常常让我顿悟,让我改变:从今往后,我要如前所愿,在每一个离别的早晨,做殷勤的主妇,要准备营养丰富的早餐,打点他的行囊,并送他到台阶前,在他出远门的时候,我要牵着女儿的手去车站送别或者迎接,我要在夜半深灯半昏时打甜蜜的电话,分享读书、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点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22
读了让人有忆犹未尽的感觉,通俗易懂
第2个回答  2013-11-22
比较通俗,容易理解,但不会俗气.
第3个回答  2013-11-22
因为iyou内涵啊

我们缺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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