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和程序有哪些?

如题所述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⑴请示筹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及程序。
①在党委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1-2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召开党委会,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的办法等并表决通过。会后,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工作的请示。
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筹备事项,包括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
③根据党的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展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筹备过程中,党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检查督促,注意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经常向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
④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委员会(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研究决定,在这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
⑤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党的委员会即可召开支部负责人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事项。
(2)会议召开阶段的主要工作。
①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议程是: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唱(奏)《国际歌》;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有纪委的要做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内容可以写入党委工作报告,但会后讨论时必须有专门的报告。
②以党支部为讨论单位审议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③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讨论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下届党的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讨论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④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名单;进行选举。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⑤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会后,将选举结果报告同级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3)全委会及上报选举结果阶段的主要工作。
①召开党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经批准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要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②党的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党员代表大会的基本情况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结果。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须报请上级党组织的批准。
③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④做好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1-05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11年编印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提出,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和程序主要有:
  (1)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二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党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可由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的情况)。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包括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党委(总支部、党支部)领导成员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3)根据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筹备过程中,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督促检查,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经常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
  (4)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委员会(纪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在这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
  (5)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委员会(纪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委员会即可召开各支部负责人或各党小组长会议。会议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2个回答  2015-09-04
整个筹备阶段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的主要工作。①在党委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3-5个月),召开党委会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意见等。②召开党委会,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产生办法,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名额、书记、副书记职数等提出原则性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沟通;研究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责成有关部门根据这次会议精神起草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③召开党委会讨论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责成有关部门起草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的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④召开党委会全体会议,讨论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其说明,并表决通过《决议》。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第二阶段的主要工作。①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得到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党委会,研究代表选举工作。主要内容是研究确定代表的名额分配方案,布置代表选举工作并提出要求,讨论关于党员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草案)。会后及时下发关于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建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②指导选举单位做好选举代表的工作。主要是:指导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听取选举单位汇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情况;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指导选举单位产生选举代表。③党的基层委员会或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代表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选举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代表选举工作和代表资格问题的查实情况。代表资格经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对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结果作出批复。④组织推荐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下届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应及时报请上级党委派人考察。⑤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第三阶段的工作是:①起草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文件。主要是:起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关于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编团(组)的意见;起草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编制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和登记表;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及主席团会议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编制党员代表大会议事日程(草案),等等。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包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③党代表大会前夕,做好各项会务工作:提出大会会务的方案,编制大会费预算;安排代表食宿;印制各种证件;布置大会会场,准备票箱;购置大会用品、选举用具;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回收的规定,制作有关手册;安排文娱活动和医务、保卫等工作。
党员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收到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委、纪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后,即应召开党委会。会议内容是:听取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研究以党委名义提交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研究列席人员、来宾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和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工作人员名单等。会后,即可以党委名义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
第3个回答  2015-10-17
党员大会的主要程序:
①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党员。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②上届村党组织书记作工作报告,与会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并通过工作报告。
③宣读、通过选举办法。
④宣布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名额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
⑤介绍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作竞职演讲。这里候选人的演讲材料要经乡镇党委或驻村工作指导组审查把关,避免出现为在选举中获胜而不顾实际讲空话、讲大话,做出不符合实际或根本无力实现的虚假承诺,甚至是与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等问题。
⑥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监票人由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从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⑦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封箱。
⑧由计票人按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分发选票。
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
⑩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⑾监票人和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⑿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并当场公布投票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⒀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并做好相关文件资料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