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9-01
你好,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夫妻关系已经解除,虽然离婚后又一起生活,但这期间是属于同居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复婚,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此时对方已经不是你的丈夫而是“前夫”。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只能要求分割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共同创造或共同合法取得的财产。由于你的前夫是在你们同居期间用他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所以属于他个人所有,此时女方是没有法律依据请求分割房产的。具体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5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26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20-01-09
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这只是名义夫妻,不受法律保护,又以男方的钱买的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所有,再分开女方也得不到任何财产的分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1-09
既然是离婚后,就不应该再住在一起了,而且婚后双方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了,男方购买的房子也是属于男方的,女方和男方虽然住在一起,但是已经不是合法夫妻,因此女方无法分配男方的房产,如果是已经登记成为合法夫妻了,那就有权利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第4个回答 2020-01-09
离婚了有住一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丈夫的财产买的房,应该不能分,当初如果办理了复婚手续,那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是可以分的,这是我的看法,具体情况你还是咨询一下律师吧,他们回答你的问题才最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