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6-14
一般是按30天计算,分大小月,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期满之日。如果是2月份,就是28天或29天。具体执行多少天,判决书上是有日期的。如2月1日判处刑期1个月,执行的日期是自2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如2月1日判处刑期2个月,执行的日期是自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12
判刑一个月属于拘役。不以天计算,而是以“月”计算。赶上该月份是多少天、就服刑多少天。举例说明:假如3月10日被拘押,判处拘役一个月,从拘押之日起计算,那就是4月9日到期。假如9月8日被拘押,判处拘役一个月,从拘押之日起计算,那就是10月7日到期。《刑法》对拘役刑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3个回答 2018-07-30
法律上判刑对月的计算是按自然月计算的,即公历的当月1日起至月未(31日、30日或28日)止。
第4个回答 2012-06-14
《民法通则》意见:198.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是以月、年第一天起算的,一个月为三十日,一年为三百六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