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跑了,我只是挂名股东,工人工资没发,股东有义务支付工资吗?

工厂老板跑了,丢下工人工资没发,银行贷款也是用工厂名义贷的。股东也不知情,我也只是挂名股东,没有实质性股份

你是否有义务支付支付工资,请参阅《公司法》的如下规定: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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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30
你好
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有可能会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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