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可以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吗?

如题所述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撤诉之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在您收到法院作出的准予撤诉的判决之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否则法院不会予以受理。但被告是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另外,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诉讼离婚,二是协议离婚。也就是说,在法院判决准予撤诉之后,原告若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想离婚,不一定要等到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其可以与被告协商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以达到离婚的目的。而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均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离婚事宜协商一致的情形。协议离婚的,双方应该签订离婚协议,并且双方还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民法典生效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还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期满之后30日内还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申请。且离婚协议需要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离婚事宜达成的一致意见。
诉讼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则会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及抚养能力,比如双方的工作性质、收入、受教育程度等各方面的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15

可以。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有适当处理的,可以由原告撤诉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是,是否允许撤诉,由法院裁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5
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在法院没判决的前提下,可以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办理完离婚后要向法院撤诉
第3个回答  2022-03-30
不需要。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者选其一即可。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则是其中一方起诉。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准予你们离婚,判决生效后你们的婚姻关系即解除。如果你们以后还要再婚,除了判决书,还需要到法院开一份生效证明,现在也可以去开,以后再婚和财产过户都是要用到的。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三种:登记离婚、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
第4个回答  2022-03-24
如果两个人协商成功,还是可以的,办理离婚后需要去法院撤销诉讼。
即便是法院受理后,也是先调解,最后才会开庭,如果你们可以提前协商好,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