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去保险公司理赔医药费,要扣我10%,说是非医保的。有这规定么

如题所述

没有这个规定,保险公司关于医疗费扣除10%非医保用药的主张不能成立,保险公司应对伤者治疗交通事故所受损伤所花费的医疗费予以赔偿。医疗费中非医保用药部分不赔条款免除了保险人责任,该条款系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就该免赔条款在投保人投保案涉商业险时向其尽到了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对保险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在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案件中,保险公司常常会主张非医保用药费用不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保险公司对免除赔偿非医保用药费用的抗辩主张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保险公司应提供证据具体说明非医保用药的具体项目和数额,而不能笼统按照总医疗费用数额的10%计算,亦需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非医保用药部分免赔进行了约定。
3、保险公司在受害者医疗费系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损伤而产生,该费用的支出与交通事故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拓展资料:
一、交强险承担的是无过错赔偿责任,既然是无过错赔偿责任,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在事故认定书中是否认定司机有责任,交强险都是要赔的,只不过有责和无责的赔偿限额是不同的。交强险在赔付的时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责时赔多少,一种是无责时赔多少。当事故认定书认定机动车有责时,不管是全责还是主责或是同责还是次要责任,只要认定机动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交强险就按有责任限额来赔对方,如果事故认定书认定机动车无责的话,那交强险将按无责的限额来赔偿对方。这就是交通事故医药费的规定。
二、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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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2
医保有甲类、乙类、丙类和自费的药品,保险公司的理赔结算和社保医疗的结算方式是一样的,社保医疗规定不给报销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也是剔除在外的;可能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医生开具了一些需要我们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所以扣除的10%如果是这部分费用,那就是正常的。

拓展资料
交强险承担的是无过错赔偿责任,既然是无过错赔偿责任,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在事故认定书中是否认定司机有责任,交强险都是要赔的,只不过有责和无责的赔偿限额是不同的。

交强险在赔付的时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责时赔多少,一种是无责时赔多少。当事故认定书认定机动车有责时,不管是全责还是主责或是同责还是次要责任,只要认定机动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交强险就按有责任限额来赔对方,如果事故认定书认定机动车无责的话,那交强险将按无责的限额来赔偿对方。这就是交通事故医药费的规定。

1、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16
医保有甲类、乙类、丙类和自费的药品,保险公司的理赔结算和社保医疗的结算方式是一样的,社保医疗规定不给报销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也是剔除在外的;可能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医生开具了一些需要我们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所以扣除的10%如果是这部分费用,那就是正常的。
第3个回答  2014-09-24
这是很正常的,非医保规定用药是不会报销的追问

那这10%,我可以按照责任划分问事故对方要钱吗

追答

那这个当然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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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28
非医保规定用的医药.是不会报销的.看责任,要是他们的责任你可以给他们索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