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公积金怎么提取

如题所述

具体流程如下(线下流程):

1、公司是需要先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暂时封存的,也就是暂停继续缴纳,这样你才可以进行提取的,这个一般在你辞职的时候,就会帮你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的;

2、公司需要帮助你出具一份我们是外地人的证明,所以你可以提取相关住房公积金,公司的人事还需要将你的离职证明提供给我们,你需要携带这两件资料,之后还需要带上你的身份证;

3、你将离职证明、身份证和公司开具的外地人的证明拿到你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机构,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办事中心,你去了之后,把相关资料提供给工作人员,告知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方就会开始帮你办理了;

4、当办理过程中,一般是需要你提供一张银行卡的,这个银行卡的银行往往是指定的,你需要去办理银行卡,然后回来将银行卡账号告知办理人员,办理人员会告知你到时候会将这些住房公积金的钱打入你提供的银行卡里面的。

5、办理完成后,你会拿到一些收条凭证等,这些东西我你都是需要保留的,千万不要扔了,这些东西也就是证明你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例如:钱没到银行卡上,你需要拿着这些凭证去公积金办事大厅询问情况的。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住房公积金只有外地人才能提出来,本地人是提取不出来的。

扩展资料

住房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本地宝: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10
目前上海提取方式有三种。第一种,要求在上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上海房产,即可办理租赁网签备案提取,有真实租房的朋友(无真实、离沪的别慌),带上你的房东去租赁中心、受理中心或租赁服务单位,填好相关信息,完成网签、备案2个步骤,就可以每个季度到账9000,一年36000。第二种,购房提取,适用于额度比较大的朋友,异地购房出新产权证后,携契税发票等资料即可到公积金中心全额提取。第三种就是加装电梯了,这个不适用于老百姓。
第2个回答  2020-10-10
一、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上海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二、上海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三、上海公积金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在下情况下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

2、死亡:住房龚建军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户口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4、出境定居,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5、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可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

2、申请经济适用房在产证下发之前,已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了。在拿到产证后可以再办理提取,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产证前已经提取部分的金额。

四、上海公积金提取时间

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提取到账时间: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提取住房公积,此提取为销户提取,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后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成,请慎重考虑

其他类住房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是在约定提取到账时间的三天内。

五、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第3个回答  2021-06-29
(一)申领报销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时;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物业服务费;
(5)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6)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8)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9)提前结算贷款;
(10)本市非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借款人归还个人住房贷款;
(11)自愿缴存期满。

(二)申领报销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所需材料
提取资料: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其他证明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贷款资料:
1、购买商品房: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大产证(均为复印件);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2、购买二手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收款账号(双方商定);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四)办理流程
提取流程:带齐资料到当地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贷款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平台受理——审核通过的签订合同——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第4个回答  2020-10-10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3、租房提取条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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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连续缴存3个月可提
提取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