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棋”奸臣秦桧任堇间谍说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一点

如题所述


作为一名官员在北宋,秦桧和两个皇帝被流放到徐金国。然而仅仅四年后,他突然神秘回到南宋,“全家都要还钱”。秦桧是自己逃回宋朝还是被金人逃回宋朝,也就是说,秦桧是不是金人的间谍?80多年来,众说纷纭,没有定论。

他是秦桧江宁人。曾与国子监、左思、石喻等为伍。在1115年。由于难以恢复,全家被皇帝和官员掳到徐金国。从第二个皇帝到金雁山、上京、汉州,文康即位,为宋徽宗著书、奏请、议事。也盛产行贿者,从而赢得了金人的青睐和万延昌的信任。建安四年,金与金兵共同攻克滁州。十月,我带着家人从金人占领的滁州孙村来到涟水军的水乡,回到南宋。判断是否为晋人间谍,关键是看是自己还是晋人返回了宋朝。

宋人对南归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看法,一种是逃亡,一种是南归。

我们先来看逃生。据徐《三朝北盟编》、李新川《炎建安年间记》记载,因不愿大兴土木而北伐失败,其妻王、萧女燕通、小二、司翁顺等。后来走了。晋主到晋后,把任命的职位让给了弟弟万延昌。建安四年,晏阳初率领金兵南下,与秦桧同行。担心王夫人不能陪伴,便假装把王留在燕山府,独自离去。王故意闹着说:“我嫁到你们秦家,有二十万聘礼。我的家人希望我和你共度一生。今日郭大进与你约好,自金军南下,弃我于此?”王不停地喊着,哭着。果然,当有人传话给万延昌时,晋人不得不批准与、翁顺通同行。金兵入侵滁州后,完颜昌任命秦桧为参谋,主管军事和军事交通。中国游牧民族抢劫财物较多,空无一人的军营空无一人,借此机会,以催促淮阳总督为名,劝说孙敬带着妻子王、翁顺及其亲信高拱仪等人到海州夺船。在宋朝涟水,被宋将军丁泗水寨的巡捕俘虏,作为特务严刑拷打。秦桧急忙告诉他:“我也是朝廷历史上的阿沁贵族。”但是士兵们不认识他。秦桧大叫:“这里有学者吗?”恰好附近有一个品酒的学者,王安道,被叫去指认他。其实王安道并不认识秦桧,只是说了一大段:“钟诚很努力。”士兵们相信了这一点,就释放了秦桧。在王安道等人的陪同下,一群人终于到了。此后,孙敬和道安被任命为官员。

秦桧的《北伐纪实报告》也有自己的描述,主要是关于逃离滁州过程的一些细节。在滁州时,他本打算半夜骑马出逃,但看到岸上埋伏的游牧民族,他决定先从水中逃出去,再去拜访那些能行船的人。"所以他决定抓住这条船。"。当晚航行60里,次日抵达丁家村,拜访丁将军。丁不肯得病。第三天,丁思派上尉刘婧等人用酒招待。刘婧不是好人,他想为钱杀人。秦桧看穿了这个阴谋,刘婧被推到了桌子上。刘婧不敢离开,所以秦桧不得不离开。他亲自前往迪内斯军营,但但丁仍然拒绝接待他,秦只好回到船上,从海上派了一艘船前往。

当时,许多学者对上述解释提出质疑,指出以下疑点:秦桧和所有官员都被关押在金廷,为什么只有秦桧能够逃脱?晋军命令秦桧参军。为了防止他逃跑,他必须把他的妻子作为人质。他怎么能让妻子跟他走呢?连小奴隶、卡斯和守卫都一起逃出来了,真是不可思议。从滁州往南,有千里之遥,途中还要跋山涉水。徐金国没有禁令吗?刘婧不仅想为钱杀人,而且表明秦桧将拥有可观的财产。怎么可能是“指望粮食”的仓促逃避?此外,如果丁思真的在关键时刻拒绝与秦桧会面,那么秦桧在掌权后就会进行报复。但事实是,当秦桧担任总理时,丁斯将会得到提升,他的事业将会繁荣,他的权力将会暂时倾斜。秦桧有这样的想法吗?这一系列的疑点让人怀疑他在南方逃亡经历的可信度。

论逃,陆游《老学庵笔记》中的记载大相径庭。他说,当秦桧打算逃到鲁南时,船已经准备好了,但他仍然犹豫不决,因为他害怕金英有人会报告。遇到一个有点交情的金人,告诉他自己的想法。任堇说:“你为什么不和监狱里的军队谈谈?”秦桧说他不敢。任堇说,“否则,一旦我们的人答应了你,他们就会承担相关的责任,尽管他们不会带着遗憾死去。你要是跑了被抓了,就算想原谅你也不敢。”秦桧听了他的话,并征询监狱军。中城真的想回南方吗?主管说。我们契丹人逃了,回去就更可疑了。你怎么知道你回南方,宋国人会认为你忠心?如果你真的想去,不用担心我。秦桧喜出望外,连忙道谢,说:“公若允许,不必问我回南后的命运。””因此,军方同意秦桧应该返回南方。

我不知道陆游《史记》的来历,但有学者认为这只是道听途说,因为《老学庵笔记》写得比较晚,而且当时秦桧已经去世40年了,所以这绝不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其内容也有些混乱:八大锦衣卫军如此人性化,竟然同意秦桧南征,甚至愿意承担相关责任,这似乎与古代战争环境所规定的文化氛围格格不入。但也有学者认为,《老学庵笔记》的写作态度是认真的,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和可信度。尤其是陆游,是南宋著名的抗日人物。他的政治观点与秦桧完全相反。如果知道真的是晋人间谍,陆游绝不会掩饰自己认错的心情。当时,如果我们想揭露秦桧的各种丑恶罪行,我们是毫无顾忌的,也没有必要掩盖任何事情。可见,陆游的这份史料值得重视,但这份史料只是“孤证”,不能说明很多问题。

看垂直回报。首先是朱生非居修水的记载,这是金人最早的来源。相传随晋人北上,受晋人大兰老师委派。任堇骑马过河,秦桧随他来到滁州。任堇把船送回去了。对,女婿,他的房产在济南,晋人拿了1000块钱作为临别礼物。在他返回南方之初,他说他要杀死任堇并夺取船只返回。但全家同舟共济,连奴脾都团聚了。人们知道这不是逃避。这一理论对后世影响很大,林等人著作中的记载基本遵循这一理论。史学家李新川称之为“同异”,并将这段话收入《炎建年志》的小注。

事实上,这段话中有许多问题:如果滁州离济南有千里之遥,晋人为什么要从那里拿王中山的钱作为礼物?宋代有铜钱,重5金,5000金。秦桧长途跋涉来到南宋,能随身带着这么重的东西吗?更何况据说他逃跑了,这难道不是一个线索吗?如果这“千元”不是铜钱,而是金银的价值,那朱胜非是从哪里弄来的?在秦桧的《北伐纪实》和上述逃亡记录中,没有“杀金夺船归”的自我批评。有必要知道秦桧和金军一直被监视着。像秦桧这样一个无法控制自己的平民怎么能杀死被监视的人然后逃跑呢?所以不知道朱胜非哪里来的。这本书对秦桧非常不利,在朱生非去世前很难传播。相反,很难说对后代没有好处。比如最后一句“大家都知道这不是逃与还。”在朱胜非有生之年,执政党和在野党会不会有这样的共识,应该是后人猜测的。

因此,有学者认为,秀水休闲山庄的这一记载并不可信。朱圣非是南宋初期的一位大臣。他早年追随黄干山,诽谤李刚,排斥赵鼎。他与秦桧积怨甚深,秦桧先发制人,被吕颐浩、朱胜非、黄贵年弹劾。互相调和,报复朱,朱在湖州罢官八年而死。写于晚年隐居秀水的日子。这期间,朱胜非恨之入骨,不排除对朱的嫉妒心进行报复的可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朱胜非真的掌握了秦桧是金人的确凿证据,那将关系到南宋政权的安危,也是他再次扳倒政敌秦桧的良机。他怎么能只写在私人档案里而不向法庭报告呢?所以这个记录可能来自道听途说或者个人猜测。恐怕批评多于事实。

第二,《秀水闲情录》记录说,秦桧写了一本书让惠宗做最后决定。如果你喜欢,你会得到很多钱和丝绸。建安四年,金大钧君攻滁州,秦桧家乘船运水,两人讲和。当秦桧到达涟水贼石鼎村时,将军们猜测:“如果两军拒绝,会不会有逃兵?如果一定要派大金使到朝廷,那就趁早追去,免得后患。”贼与王安道、纪宜丰商议曰:“此人乃朝廷重臣。若事和平,朝廷必追,我军必诛。最好送到法院去。”丁思被义差派到镇江府。当秦桧见到刘光世将军时,他首先讲和并把他带到了法庭上。

这段话疑点重重:此时宋渴望和平,金却经常拒绝。秦桧给已经成为囚犯的宋徽宗写了一封信,“与他讲和。”他怎么会愿意给他很多钱和丝绸呢?如果晋人被任命为奸细,为什么要“全家同船送回去”?摆阔不是自取灭亡吗?在秦桧涟水的军队尚未核实其身份,但将军们将杀死前朝廷大臣,这是不合理的。秦桧在没有镇江政府的情况下合并南方。你为什么能看到刘光世将军?为什么秦桧在这个时候说“缔造和平”?在这篇文章中,南宋军队被称为“贼”,而徐金国则被称为“大金”。字反了,作者也不确定。

再一次是由省书记金同志郎署名,他的姓是张世炎的《无名氏中兴氏录》。据其记载,据《晋代史》记载,天惠八年冬,晋朝大臣认为南宋君主和官员在竭力报复,试图加以制止,但事态的发展似乎很难使其屈服。鲁国国王说:“只有先派一个宋臣回来,威胁他的大臣,要求他们服从和谈判,我们假装不服从,然后勉强同意,事情可能会得到解决。”忠献王说:“我已经想了两年了,但是只有一个秦桧。刚来的时候说赵深得民心,有人继承他的事业。说张邦昌不可接受是没有用的。不到半年,它的话经受住了考验。我很喜欢这个男人。我试着在部队里处理事务。我可以屈服,服从。有时候我会说这种情况。我总说南来南往,北来北往。如果你回国,宋国人喜欢慷慨说事,你一定能成功,而能帮我拿下金州的也只有这个人。”当这位忠诚的国王掌权后,他的计划开始实施。

主要记录了金玄宗元年迁汴京的故事,写于《南迁记》之后。作者张世炎不详。宋代陈的《南迁记》一书,据信是宋人用“雪粉”一词杜撰的,以假事实为证。在这个过程中,有明显牵强的人,年龄和时间不一致,证明是假的,是假的。《老学庵笔记》清代也指出,贯穿全书,“错与错是不可能胜利的。赵的《治斋解》,陈的《四库全书总目》都不对。”如前所述,所谓的王璐和王仲贤韵韵纯粹是宋代的口音,与金代的民族历史语言毫无相似之处。这本书的造假可以解决,但是关于秦桧的故事不可信。

最后,还有一件事。这是真是假与秦桧是不是“间谍”有很大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兀术遗书”。相传绍兴十年,岳飞在应昌大获成功后,金赠书给他。公元《宾图录》年约克:“查曾说,人说晋人说,他们说,‘你日夜邀人以和,岳飞为河北地图。你不能不上报就杀了我丈夫。岳飞会被杀,然后才能实现和平。所以他杀了第一部长,并认为他相信。”约克还说岳飞赢了“杀了他的统一军和夏金吾将军”,并说夏金吾是兀术在外地的女婿。这一记载和相关材料没有旁证,引起后世争议。

有学者认为这份史料是“孤本文献”,堪称《述录解题》、《王锷兴师纪事》等史料的集合,以资料丰富著称。而同时代的人又是坚决反秦的派系,总是极力声讨卖国行为,却对这种内外勾结,为荣耀卖国的行为只字未提。因此,这可能是约克的小说。因为害怕犯下“告禹”的大罪,所以把这个罪名加在身上,以说明想杀岳飞的背景原因,同时也为自己的祖先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据。同时,在《三朝北盟编》卷十六所记载的王桂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纪年》中,没有夏金吾,也没有夏金吾这个人,甚至在《金陀纳粹党编》中也没有。退一步说,即使金是男的,也不能做女婿,因为女真的习俗是禁止与外族通婚的,尤其是贵族。再说,如果杀岳飞是宋金和约的前提条件,那么绍兴和约应该是在岳飞死后达成的,而实际上和约是在岳飞被杀前一个多月达成的。在缔结和约之前,秦桧把屠刀对准了韩世忠。这不是违背了晋人的要求吗?还有人指出,虽然和都急于讲和,但如果相信只要把岳飞杀了,就能保证狡猾恶毒的金等人接受并议和。看来他们太天真了。总之,这份材料是“孤立证明”,不可信。

有些学者反对简单地否定它。由于秦桧父子在位期间肆意篡改历史,当时关于岳飞的记载并不完整,错误百出,其中有许多荒诞不经,面目全非。所以,不要强求York《常杰剧本》的错漏,也不要否定所有缺乏旁证的史料。在宋代,金军将领的官衔和真名往往不用,常用简称。比如“龙虎王”在战报中并不少见,但它没有姓也没有名。后人只好根据其他史料推断为“突然加速”。其他如“翟将军”“金振国”在《金氏》年都没有出现,但也不能否认这个人的存在。《夏金吾》也属于这种情况。另外,女真并不禁止嫁外国人,女真的嫔妃中也有不少外国人。金世宗曾经命令契丹人和女真人生活在一起。男的结婚了,女的被录用了,逐渐融合。最后,在缔结和平条约和全面执行之间应该有一个时间过程。绍兴同意一个月后杀岳飞,可以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宋高宗决心杀死岳飞,这可能是他向金正日表达诚意的一个重要举动。当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兀术的遗书”。

虽然秦桧回到华南后的所作所为真的像徐金国刺探南宋一样,但人们实在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在他死后的100多年里,人们对他恨之入骨,对他回南也有怀疑,尤其是“全家都得还钱”,但至今没有人能提供确凿的史料证明他是金人的间谍。如果没有发现更新的史料,这个谜团就很难解开。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