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社会团体,单位请了一位阿姨来做饭,不知道伙食费该怎么做帐?

我们是社会团体,请了一位阿姨来做饭,月初的时候阿姨借了1000用于买菜,次月造工资表的时候是从每个员工代扣了两百的伙食费,请问这个帐该怎么做?这个菜钱该用什么东西来做原始凭证?我现在只知道第一步是不是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 贷:现金
还有一个问题,当时阿姨来借钱的时候写了个借条,现在阿姨能不能用她买菜的一个自己做的明细的单子来冲账?那我到时候是不是该给阿姨写一个什么东西来证明已经冲账了,因为我不可能把借条退给阿姨,借条已经入账

菜钱要开发票入账 所以菜必须是去超市买而不是菜市场
代扣分录是在做了工资计提分录后加一个
dr: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cr:其他应付款——代扣伙食费(二级可自设)
如果这笔代扣起来的款要给阿姨,然后阿姨用来还借的1000备用金,就在做一笔:
dr:其他应付款——代扣伙食费
cr:现金
钱给阿姨,ok
这是我从你叙述中看到的,你的表述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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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7
对。如果是全部收回则直接做相反分录。如果公司包一部份则入管理费用的职工福利。只是买菜的不可能有发票,到时汇算清缴也抵不了税。
第2个回答  2012-06-07
社会团体第二步无帐可做。盘点现金和实物,大于1000元的,可以分伙食费或加餐。
第3个回答  2012-06-07
买菜发票做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