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社会团体,请了一位阿姨来做饭,月初的时候阿姨借了1000用于买菜,次月造工资表的时候是从每个员工代扣了两百的伙食费,请问这个帐该怎么做?这个菜钱该用什么东西来做原始凭证?我现在只知道第一步是不是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 贷:现金还有一个问题,当时阿姨来借钱的时候写了个借条,现在阿姨能不能用她买菜的一个自己做的明细的单子来冲账?那我到时候是不是该给阿姨写一个什么东西来证明已经冲账了,因为我不可能把借条退给阿姨,借条已经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