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辞职单位不给赔偿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 工伤 后 辞职 ,公司不同意赔偿的,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伤期间的各种赔偿。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 委,申请劳动仲裁, 立案 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 2份、申请人 身份证 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 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北京 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 开庭审理 ,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伤保险 待遇主要的补偿是: 医疗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个月本人 工资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 解除劳动关系 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停工留薪期 工资(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 伤残 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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