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的借贷余额分别表示什么?请详细说明

如题所述

应收账款的借贷余额分别表示应收未收到的款项,属于企业资产。一般是贷方余额,表示应付未付的款项,属于企业负债,如果余额在借方,表示多付了供应商的款项,其性质转变为预付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应收账款包括已经发生的和将来发生的债权。前者如已经发生并明确成立的债权,后者是现实并未发生但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债权。
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1、销售、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出租动产或不动产等;
2、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
3、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权;
4、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活动产生的债权;
5、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贷款余额指至某一节点日期为止,借款人尚未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总额。亦指到会计期末尚未偿还的贷款,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等于贷款总额扣除已偿还的银行贷款。贷款数额是指借款人与放款人签订的合同数额,是一个不变的数额。贷款总额是指截止到某一日以前商业银行已经发放的贷款总和,是企业在会计期末其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它表示企业向银行举债或融资的总额。
短期贷款或长期贷款科目的贷款余额=前期贷款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融资增加数)-借方发生额(偿还贷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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