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1-10
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监管工作。各地区要把确保广大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提前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各项收入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坚决杜绝拖欠行为。对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导致群体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用工企业和管理单位的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还要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通报,并上报建设部。
各级维权管理部门自即日起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应急处置组,确定负责人和联络员(于12月30日前告市安质监总站),制订值班表。负责人和联络员应做到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确保值班人员在发生事情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