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三个工作日,院长签字钱就可以给你了 。
一、 立即解除
立即解除冻结。这里的立即,是指接收法院解除冻结手续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开始进行解除工作。正常情况下,半个小时就可以解除冻结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协助办理登记手续的,有关单位应当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办理。针对同一财产有多个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按照送达的时间先后办理登记手续。
二、 工作日
如果是执行法官拿着解冻材料到银行的话,应该是当天就可以解冻,第2天你的账户就可以用了。如果是法院邮寄解冻通知书给银行,可能邮寄需要花费时间,以及银行方面可能需要核实,会有一定的办理期期限。正常应该是1至2个工作日,如果超过时间,可能是银行职员没有及时进系统操作,可以询问要求加快进度。
拓展资料: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
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1、规定如下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
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
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债务已经清偿的;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