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关系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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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3

  

  王老吉品牌属于广州药业集团所有,加多宝品牌是加多宝集团(母公司为鸿道有限公司)后来推出的凉茶品牌。1995年,广药将”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赁给加多宝集团;1997年,广药与加多宝的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签署主商标合同约定鸿道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

  2002年11月,双方签署第一份补充协议(时限延长至2013年),此前广药集团原老总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港币200万元;

  2003年5月2日,加多宝母公司鸿道有限公司就其与广药集团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

  2003年6月,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时限再延长至2020年),李益民收受陈鸿道港币100万元,随后李益民落马;

  2004年,借红罐的“东风”,广药集团推出绿色盒装王老吉,打出“王老吉也有盒装”的广告,销售额骤增至7亿多元。

  2008年开始,广药开始与渠道交涉:同年8月广药向鸿道发出律师函,称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0年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其品牌价值为1080亿元,成为中国第一品牌。随后加多宝发声明澄清与广药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让矛盾公开化;

  2011年4月,广药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加多宝广东分公司给所有业务员提薪。至此,两者的商标争夺战正式拉开帷幕;

  2011年12月29日,“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10日,商标纠纷的仲裁结果尚公布,广药集团就发布了一则“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注:广药全资子公司)第一期紧急招聘”的信息,这次招聘的人数规模相当于一家国内中型企业的销售队伍——3000人。

  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胜诉。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

  2012年5月17日,鸿道集团向北京高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裁决的申请;

  2012年6月3日,广药正式推出红罐王老吉。在5、6月份期间,有个过渡期,红罐王老吉的罐身上一面印着“王老吉”一面印着“加多宝”两者字号大小相同;加多宝逐步加大广告投入。

  2012年7月9日,《商标许可协议》于2012年7月9日获得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的公证,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加多宝即召开新闻发布会拿出一份自称“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是第二轮仲裁的源头)资料显示,该协议签于2003年5月,协议规定广药授权加多宝“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期限是从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

  2012年7月16日,鸿道集团长期生产经营红罐王老吉对这个品牌做出了贡献“如果鸿道集团愿意合作我们真诚欢迎。”

  2012年8月14日,广药晚间公告称,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15日立案的广药与加多宝红罐装潢权归属纠纷一案,加多宝收到广州的法院的应诉通知。

  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双方数度交锋,先是商标之讼,广药集团宣布收回王老吉商标,加多宝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再是索赔之战,广药集团表示将对加多宝非法获利75亿进行索赔,加多宝则要追讨此前对王老吉商标的投入补偿;紧接着是包装之争,广药集团推出红罐凉茶产品,加多宝认为其侵权并决定起诉,依目前趋势来看,王老吉之争已经陷入了持久战。

  而关于战争的结果,众说纷纭,有人认为第二次仲裁是加多宝为了减轻了在媒体上投放广告的压力以及拖延时间以销售更多的侵权产品。也有人说王老吉打赢了官司,输掉了市场。

  

第2个回答  2017-08-13
王老吉和加多宝都是凉茶品牌,生产商不同,口味略有区别而已。
两者的关系:
市面上见到的绿色纸盒的王老吉是广药集团王老吉药业公司生产的。
加多宝集团是“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的简称,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外资企业,是香港鸿道集团全资子公司。
1995年之前的罐装王老吉一直由广药集团生产经营,1995年之后,广药集团授权鸿道集团在一定期限内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而广药集团则经营盒装王老吉。
2000年,广药集团授权许可鸿道集团在红色罐装凉茶饮料上使用注册证号为626155号的“王老吉”商标,期限从2000年5月至2010年5月共10年。
此后,双方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时限延长。但由于加多宝贿赂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300余万港元,所以这份协议算是无效的。
于是双方打起了官司。最终广药集团胜出。
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王老吉商标租赁早已逾期,广药集团收回合法合理。
据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各负担50%仲裁费。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于是加多宝就不能再使用“王老吉”这个商标,就改名为“加多宝”。
第3个回答  2017-05-04
王老吉和加多宝都是凉茶品牌,生产商不同,口味略有区别而已。
  两者的关系:
  市面上见到的绿色纸盒的王老吉是广药集团王老吉药业公司生产的。
  加多宝集团是“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的简称,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外资企业,是香港鸿道集团全资子公司。
  1995年之前的罐装王老吉一直由广药集团生产经营,1995年之后,广药集团授权鸿道集团在一定期限内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而广药集团则经营盒装王老吉。
  2000年,广药集团授权许可鸿道集团在红色罐装凉茶饮料上使用注册证号为626155号的“王老吉”商标,期限从2000年5月至2010年5月共10年。
  此后,双方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时限延长。但由于加多宝贿赂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300余万港元,所以这份协议算是无效的。
  于是双方打起了官司。最终广药集团胜出。
  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王老吉商标租赁早已逾期,广药集团收回合法合理。
  据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各负担50%仲裁费。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于是加多宝就不能再使用“王老吉”这个商标,就改名为“加多宝”。
第4个回答  2012-11-11
王老吉是王老吉,加多宝是加多宝。王老吉授权给加多宝经营易拉罐王老吉,而盒装王老吉仍然是王老吉自己家在经营,所以2者包装风格差那么远,而电视广告里加多宝的王老吉唱完了,最后一句总是“还有盒装”。加多宝有强大的资金和渠道,而王老吉是配方和品牌的唯一拥有人,他们是互相利用,一起赚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