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照明标准是:
路灯基础、设备基础的外形尺寸、
预埋件、预留孔、底脚螺栓的规格、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
灯杆的
垂直度3mm/m.
路灯杆的安装位置:灯杆偏离中心线50mm.
路灯金属灯杆的
接地电阻10。
路灯控制箱、
配电箱的接地电阻4。
路灯控制箱、配电箱及馈电线路的
绝缘电阻值0.5M。
路灯供电相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路灯启动后应正常点亮。
路灯的光控、时控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光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采用LED光源或高压钠灯。
居住区机动车和行人混合交通道路宜采用LED光源、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
市中心、商业中心等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机动车交通道路可采用LED光源或金属卤化物灯。
商业区步行街、居住区人行道路、机动车交通道路两侧人行道可采用LED光源、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细管径
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
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采用高杆照明时,应根据场所的特点,选择具有合适功率和光分布的泛光灯或投光灯具。
采用密闭式道路照明灯具时,光源腔的
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环境污染严重、维护困难的道路和场所,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灯具电器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3。
空气中酸碱等腐蚀性气体含量高的地区或场所宜采用耐腐蚀性能好的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