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1-19
解除了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其中在劳动者有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就你的事实看来,你的工作单位应该是以过错性解除条件中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这一条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的。但是适用应当有严格的条件。首先,用人单位必须有一套合法合理的用工规章制度,并且在与员工达成了合意自觉遵守该制度。其次,并不是以违反制度就要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不合理的。应当给员工保留申诉、辩解的的权利和机会。
如果事实就如你说的那样,就仅仅一次拒绝工作调度就单方解除,很明显是不合理的。另外,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从现在的情况看,因为单位已经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所以你应该趁早去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来保障你的合法权利。
第2个回答 2012-11-19
有没有签合同?以那个理由辞退也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否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也就是3个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三个月工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9
补偿如下
1 3个月工资做这补偿金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津贴及补贴 且按双倍标准赔偿 即6个月工资
2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 还要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以上合计7个月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