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理居住证延期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如题所述

南京居住证申请延期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如实填写《南京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续期方法一:派出所签注
居住地址未发生变化的持证人,可自主选择任意户籍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签注。办理时,只需出具居住证和本人的身份证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即可当场办结。
续期方法二:微信公众号办理
在京实际居住地址未发生变化,持证人可以在“南京居住证”微信公众号上注册登录、提出签注申请并预约EMS取证日期,EMS工作人员会按时到其实际居住地上门收取居住证和相关费用,经公安机关集中办理签注后,再由EMS将完成签注的居住证寄送到持证人指定的地点。
使用微信公众号办理签注并预约EMS取证,从取证到发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安机关提示,在办理微信签注业务时,居住证持有人应如实登记注册本人身份信息,并提交本人在京实际居住地址是否发生变化情况,确保各项基础信息真实有效。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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