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向单位提交的身份证,银行卡,学历证复印件和证件照正本试用期内离职时单位说要留底不能退还

我觉得不安全,怕单位泄露我的个人资料或拿那些资料做违法的事,特别是银行卡的问题,这些资料都有我的签名,会不会有事。以后怕出了事,我不知道,都算到我头上。找不到承担责任的人或单位。我到底怎么办?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的任何证件,但不包括复印件。这些复印件作为员工入职手续办理的存档记录,单位保留是合理的。因此除证件照正本劳动者可要求归还外,其它的用人单位都可以保留,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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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0
这个可以要求,但现在是可以要求单位退还的。以后要在证件上写上什么用途。追问

他死活不肯退,他会不会利用这些复印件去恶意扣我卡上的钱?到底有什么办法能让他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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