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指示代词本身是(名词性)的,所以无法修饰另一个(名词),而物主代词也区分(形容词性)和(名词性),(形容词性)物主代词可以用来修饰另一个(名词),但(名词性)物主代词就无法用来修饰另一个(名词)。
而指示代词其实也可以分为(形容词性)和(名词性),但这么区分会导致一些问题,因为有些指示代词有(形容词性)的用法,也有(名词性)的用法,而一些指示代词只有(名词性)用法,没有(形容词性)用法,所以指示代词就无法像物主代词那样分,因为所有的物主代词都具备(形容词性)用法,也具备(名词性用法)。
比如:
Is this your bag?(this 是指示代词,名词性,指代 bag)
This is different from that.(this 和 that 都是指示代词,名词性)
I will give it to you.(it 是指示代词,名词性)
I like this bag, and not that bag.(this 和 that 是限定词,形容词性)
Don't listen to this lie.(this 是限定词,形容词性)
可以看得出,this, that, these, those 是指示代词(名词性),但也可以用来作限定词,功能相当于定语作形容词修饰一个名词。但语法无法把这种用法称为(形容词性)指示代词,因为 it 作为指示代词,没有这种用法,也就是 it 无法用来修饰其他名词。
所以有些指示代词,可以像冠词,或是形容词性物主代词一样,修饰名词,但有些就无法了。
再来就是,指示代词、冠词,和形容词性物主代词都具备同一种功能,既是(特指)某物/某人,因为功能雷同,所以基本上不会同时间用来修饰同一个名词的,都是分开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