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能得到多少赔偿

1.我们签订了3年的合同现在工作了7个月,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面的想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我的任何原因。
3.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我!
4.实习期3个月未给我上保险,合同的日期包括实习期在内。
5.用人单位找我谈话,只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问题1、2:没有任何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双倍赔偿金,工作年限1年计1个月,满6个月不满1年,计1个月,6个月以下按0.5个月计算,你的工作年限是7个月,即按1个月计算,双倍赔偿即2个月工资。工资基数按你这7个月应发工资平均计算。
问题3:现实裁决、判决中,1个月代通知金一般不会支持,如果支持了双倍赔偿金,代通知金就不支持,法院搞平衡。
问题4: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即不存在所谓“实习期”,该实习期可以视为试用期,试用期需要上保险,你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投诉,要求补缴。
问题5:单位找你谈话,即与你协商,补偿你一个月工资,如果你可以接收,那么双方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按你的情况,我给予以下的建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1个月补偿,可以接受。另外,要求单位补缴3个月的社保(很多单位不接受,补缴很麻烦的),建议你提出要求单位以现金补偿你3个月的社保(企业支付部分),你也就不追究了,毕竟也就3个月。
我的建议是基于,如果你想要双倍赔偿的的话,单位肯定是不同意的,这样,你需要申请仲裁,打官司,很麻烦,时间又长。耗费的精力也大,最后,你最多就得到2个月工资的赔偿,相差一个月而已。价值如何,你自己衡量。如果是我,就接受协商解除,拿一个月工资走人,早点找到下一个工作。
法律依据就不给了,自己查《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只是适用于3中情况:患病非用工受伤而解除,不胜任而解除,重大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其余情况是不支持的,我处理的这么多案件,都是这样,查《劳动合同法》40条吧!
早日找到新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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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6
00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对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你支付赔偿金。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你的赔偿金=月工资×1个月×2倍,你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多少?。

00“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劳动法》第28条,《劳动合同法》第47、87条

第2个回答  2012-11-16
可以得到两个月的工资,工作7个月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工资,走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双倍经济补偿,但不能得到代通知金(即没提前通知你),也就是说走违约能得到两月工资,另走你同意解除,工作7个月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但没提前通知你,可以得到一个月代通知金,也是得到两月工资,保险问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1-16
若非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单方面的想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并说明原因(期间未上的保险,用人单位也应补缴完毕,补偿一个月工资),然后才能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2-11-16
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2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