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6-01-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因此,若被告迟迟不去拿判决书,法院可以通过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进行送达。若其是一审判决,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没有上诉,则生效,若进入二审,则二审是终审判决,自判决作出之日起生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