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在法兰克福
莫言在法兰克福到底表现如何,这个很难说,上网一搜,新闻都是“法兰克福掀起莫言热”。一面之词是,在戴晴要演讲时,莫言屁颠儿屁颠儿地跟着官方代表团退出场外,在遇到老友徐星时,莫言在公开场合竟然不敢跟对方说话,只想在私下里套近乎。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不过看莫言本人后来在书展上的演讲,那种急于自我辩护的姿态,联系到之前手抄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之行为,个人觉得,这家伙多少都有点儿既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劲儿。
现在莫言获奖了,祝贺祝贺,不过我想说的不是获奖的事儿。莫言的作品我其实没看过多少,就看过的而言,认为他写得并不好,语言啰嗦,叙事没有力量,故事平淡乏味,卖弄所谓的“残酷”。我要说的是上文提到的他在法兰克福的演讲。这个演讲很有意思,就像高行健当初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说一样,谈论文学与政治,而且二者的主旨看来很像,都要高扬文学的独立,摆脱政治的禁锢和束缚。可是……对于什么是“政治的”,二人看法显然不同。高行健认为,要我服从权力,这是政治对文学的绑架,而莫言认为,要我公然反抗权力,这是政治对文学的绑架!
说句公道话,如果不考虑二人说话的处境,如果我们狭隘地理解“政治”的话,就字面而言,就文学之为一种艺术而言,二者都对。但问题是作家并不是某种单纯的处于某个更高存在层次的文学创作者,他首先是人,这就像掏大粪的首先不是掏大粪的,而是人一样。如果要求掏大粪的在掏粪的时候显示政治正确性或反抗政治正确性,当然可以说这是政治对掏粪的绑架,可是如果你说一个优秀的掏大粪的,“理想主义”(诺奖评奖宗旨)的掏大粪的应该在掏大粪时以及在掏大粪之余做个像模像样的好人,说公道话,做良心事,这也是政治对掏粪事业尊严的贬低,那就说不过去了。
追问只是要交学校的,这篇不太合适吧,还有别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