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所在企业已经破产,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有政策规定破产企业可以提前退休女同志45岁,男同志55岁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所在企业已经破产,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有政策规定破产企业可以提前退休,女同志45岁,男同志55岁,如有知情请告之,谢谢
辽宁抚顺的国企职工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只有纳入国家及省市破产计划的破产企业职工才能办理提前退休.你的情况不属于这样的情况,所以不能提前办理退休
可以提前退休的破产企业: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 2,考虑到目前国家确定的兼并破产项目中,有色、煤炭、核工业资源枯竭矿山和军工企业大多地处偏远,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安置难度比较大,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可将破产企业职工提前5年退休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到经国务院批准的兼并破产项目中非试点城市的有色、煤炭、核工业资源枯竭矿山和地处偏远的军工企业。
以上的企业,在早几年已经破产结束,并且已经提前退休办理完毕,目前没有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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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5
应该是买断工龄的话,可以提前退休。如果不是的话还是按照国家规定来退休:
国务院国发〔1978〕104 文件规定(至今仍使用该文件):凡是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和工人(含1971年11月30日以前的国家计划内长期临时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4、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5、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修养的职工和患一期矽肺合并活动性肺结核符合上述第(3)项规定年龄的职工,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
  6、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此条的执行,不需要管年龄多大,只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即可),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一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二是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九年的(从事高温工作是指经常在摄氏三十八度和热辐射强度三卡以上场所工作);
  三是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的实际年限。但是,在连续计算工作年限时,凡在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另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和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第2个回答  2012-10-26
企业破产你可以办理下岗失业证,不允许办理退休手续,除非你从事的工作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之规定,从事井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办理退休,否则是不可以提前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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