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法查清身份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计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第126条规定可以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拘留时间。但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赋予公安机关在先行拘留时有此权力。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刑事拘留时限。对于无法查实身份的犯罪嫌疑人,只规定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可以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请问对于逮捕前的刑事拘留阶段,能否适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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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你看的不够仔细,《刑事诉讼法》规定是侦查羁押期限,并不是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仔细看看上述二条规定,其实并不矛盾,刑事拘留当然是包含在侦查羁押期限内的。追问

你没有正确理解侦查羁押期限的概念。侦查羁押期限是指被逮捕后至侦查终结前这个时间段。所以刑事诉讼法没有特别表述逮捕后。因为侦查羁押期限这个概念就是指逮捕后至侦查终结前。

你没有正确理解侦查羁押期限的概念。侦查羁押期限是指被逮捕后至侦查终结前这个时间段。所以刑事诉讼法没有特别表述逮捕后。因为侦查羁押期限这个概念就是指逮捕后至侦查终结前。

追答

  我就是办案的,刑事拘留后的时间,难道不是侦查期间吗?如果你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为何还要专门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呢?有逮捕后的,就有逮捕前,它们都是侦查期限啊。另外,公安部令,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吗?

追问

呵呵。。请自行补脑侦查羁押期限的概念。百度有,刑事诉讼法学里也有。正是因为刑诉法与规定不一样,我才会提问。

追答

好的,谢谢你啊。
小小地提醒你一下,在判决后,有个计算刑期的问题,你知道刑事拘留期限算不算的?你就真正明白什么叫侦查羁押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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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7-31
没核实身份可无限期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