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有补偿金吗?

如题所述

有补偿金,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合上述内容,你属于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你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出现你却符合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综上所述,按照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是,可以要求赔偿金。

    本答案由 中顾法律网诚信专家 秦宇律师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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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12
您好!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续签的没有补偿,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按员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员工经济补偿金。月工资为:本人最近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追问

能帮我解释一下劳动部309号文件。关于合同期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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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4-05
劳动合同正常到期,单位不愿意和你续签合同的,应该给你补偿金,但是不需要辞职信;如果因为个人原因辞职,单位没有义务支付补偿金。供你参考。
第3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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