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中的议付行是由卖方指定的,还是由开支行指定的?回答详细点,谢谢

如题所述

肯定是开证银行来指定。
因为信用证的本质就是银行给信用提供背书,而如果银行指定不了议付银行,那么背书的意义和效果又在哪里?
这种信用的本质就是提供更为可靠的银行信用,从而取代相对不太可靠的商业信用。所以肯定是开证银行指定。
拓展资料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物。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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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7
买卖双方在确定以信用证作为付款方式时,卖方一般会指定通知行,而不会指定议付行。但是买方(开证申请人)因为受到开证行的业务往来银行的约束,一般不能完全遵照卖方的意志行事,而是由开证行指定通知行。
多数信用证均为自由议付,也就是可以由受益人自己选择银行交单议付,但是也有少量的信用证会直接规定议付行,限制受益人必须到指定的议付行提交单据。
第2个回答  2012-11-17
楼上回答欠妥;
出去安全和风险防范的考虑;
议付行在现实操作中一般都是由受益人指定;
客人对此也会接受;
所以在41D里Avaliable with or by
这里应该是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否则 规定一些其他银行
比如离你所在地远的其他渣打 汇丰银行啥的
或者是国外的银行
一来是交单不方便
二来风险不好控制
三来服务态度怎么说都是自己的开户行号说话
所以
通常议付行都选自己开设外币账户的银行
它同时也充当通知行
当开户行开出LC
你的开户行会通知你LC到了
然后交单的时候你直接叫到你的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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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11-15
信用证中的议付行是由开证行指定的,而不是由卖方指定的。但是对于自由议付信用证来说,那么任何银行都可以是“被指定银行”。
第4个回答  2012-11-26
首先看信用证是哪家银行开出的,例如:中国建设银行
确定了开证行之后,就要查看中国建设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在当地哪家银行有合作关系或者是密押关系,具备了密押及合作关系之后该信用证才可以在当地银行议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