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不可以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法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合法的婚姻关系才能成立。
拓展: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生满22周岁,女生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一定要带好双方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2、提交两人的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带上必要的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男女双方提出结婚申请之后,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双方都符合结婚条件的,最后准予登记并发放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