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在发球时,球已出届,但落地前,在届外击打到对方正在移动的场上对员,算不算得分?

问题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看懂,可能有点乱,情况是这样的:
我方球员发球,对方已判断出此球出届,但还有球员向球的方向移动,此球员已全身站在届外,但球在落地前先砸中其脚部,然后落地死球。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应判哪方得分?
对方以该球员没有任何接球动作,并且全身置于场外,应属场外物体,所以判我方失分。请问这样正确吗,有这样的规则吗?
我个人觉得既然是先击中对方球员,然后导致死球,那么不管该对员在哪个位置,都应该是我方得分,不知道我的观点是否正确。
希望得到专业人士的解答,不要靠个人主观想法,最好是有权威性的,有规则可循是最好的,谢谢大家了

你的想法是对的。
1995年国际排联代表大会上通过,规定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任何部位。所以球击中对方球员的脚算作对方球员接球。算不算接球是以球有没有碰到身体来判定的,跟有没接球的意识(裁判说的接球动作)和所处的为位置没有关系。
如果对方球员试图接这个球,做出了动作,但没有接到,这个时候是我方发球出界,对方得分。
裁判可能没发现球击中了对方球员的脚,认为球砸中的是地面,才这样判。
我打了3年排球,规则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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