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0-20
1、银行不能收车,你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实现留置权,银行的优先受偿权在你之后。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第2个回答 2012-10-31
协议是生效的,法律上他欠你20万,但是车是他的,不过户就是他的车,协议只是说明他欠你20万而已,干脆就更朋友说过户吧,你说这车已经开习惯了,以后的按揭你来付,帮我把手续办了吧,如果不好意思开口,那就一切按程序办吧。
第3个回答 2012-10-31
您和朋友协商,您替对方偿还完银行借款,取出机动车登记证书。立即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4个回答 2012-10-31
不能还,楼上的智商有问题,不能再填钱了,上法院起诉可以,但他要是真没钱了,你怎么着也没用,另外,银行执行你的车也不好执行,另外银行也不见得乐意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