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教科院机构设置

湖南长沙市教科院机构设置

湖南长沙市教科院机构设置: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文电、会务、档案、宣传、组织、人事、老干,以及文稿起草、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统筹、指导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科研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 内设部门:宣传秘书科、组织人事科、老干科

教育发展研究所
主要职能: 主持教育改革发展的前瞻性问题与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主持重大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研究,承担长沙市教育发展规划制订的前期研究及起草,参与教育立法调研及法规起草,参与教育厅、教科院重大决策研究、重大方案和重要会议材料的研究起草,测评区域和学校教育发展水平,组织区域教育和学校发展研究内设部门:政策规划研究室、农村与民族教育研究室、学校发展研究室。

基础教育研究所
“一个理念”即教研兴所,文化强所的理念;“两个服务”即为行政决策服务、为基层教学服务;“三个目标”即人和、事顺、效好;“四个形象窗口”即通过深入课堂与教师个体交流,通过教研活动与教师群体交流,通过编写教材、教学指导用书、撰写年度报告、教研论文与教师文本交流,通过教学研究资源网与教师全天候交流;“五个专业发展要求”即明确目标、端正态度、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反思。基础教育研究所设有语文室、数学室、外语室、文科室、理科室、音体美室、技术室、小学品德研究室、婴幼特室、课程与综合室,共10个研究室。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主要职能:研究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发展趋势,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内设部门: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室

高等教育研究所
主要职能:坚持“开放办所、服务立所、发展强所、科研兴所”的理念,着力构建“应用研究平台、教学支撑平台、资源共享平台和合作交流平台”。重点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决策咨询服务;总结和推广全省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学术梯队人才队伍建设、教学信息化和资源建设、学生学籍管理与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等;承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查询认证工作。

民办教育研究所
民办教育研究所下设综合信息室、民办教育政策研究室、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室等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开展民办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总结推广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办学特色,为民办学校提供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指导;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开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发展性评估;组织省内外民办教育学术交流活动。

教育科学规划研究所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与教育科学规划研究所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1、研究提出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编制湖南省教育科研课题指南;2、组织申报并协助管理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课题;3、按照分层管理的原则,承担对全省教育科研课题进行归口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综合性的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和审批工作。

教育史志研究所
主要职能:指导全省的教育史志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制定全省教育史志工作相关政策;编辑出版《湖南教育年鉴》及其他教育史志书籍。内设部门:教育史志理论研究室;《湖南教育年鉴》编辑室。

教育人力资源研究所
主要职责:研究教育人力资源相关问题;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组织全省教育人力资源状况调研;建立教育人力资源数据库;编发湖南教育人力资源信息;为教育人力资源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和咨询服务;承担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教育人力资源理论研究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教育人力资源建设理论研究;研究项目申报;所内研究成果公布、推广;教育人力资源状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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