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是哪一年发布的

如题所述

1、烟花爆竹的定义是什么? 答: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原料配制成的工艺美术品
,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娱乐产品。
2、烟花的定义是什么? 答:烟花是指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效果,以视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3、爆竹的定义是什么? 答:爆竹是指燃放时主体爆炸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4、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是哪一年发布的,何时实施? 答: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于2004年10月25日发布,2019年3月1日开始实施。
5、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将烟花爆竹划分为哪几个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什么?各级别燃放的要求是什么? 答: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将烟花爆竹划分为四个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 A级:适应于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 B级: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 C级:适应于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 D级:适应于近距离燃放,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1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
6、烟花爆竹共分为哪几类,分别是什么?其中哪些品种不允许在北京市销售和燃放? 答: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烟花爆竹共分为14大类,分别为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旋
转升空类、吐珠类、线香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架子烟花、爆竹类、组合烟花(由多个单筒组合而成的烟花产品)。其中升空类、旋转升空类、烟雾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架子烟花不允许在北京市销售和燃放。
7、我国有哪些涉及烟花爆竹产品和包装标识的规定? 答: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和包装标识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995-2004)。
8、烟花爆竹的外包装标志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产品外包装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
9、烟花爆竹的产品标志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产品标志(内包装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或批号),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
10、烟花爆竹在正常条件下的保质期应为几年? 答:烟花爆竹在正常条件下的保质期为3年。
11、烟花爆竹产品燃放说明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烟花爆竹产品燃放说明包括使用方法和场所、注意事项等,摩擦类应注明“不许拆开”字样。
12、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为什么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答: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不仅关系到生产厂家本身的经济效益和声誉,更重要的是直接关系到燃放者的人身安全。因此,产品质量和安全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均须没收销毁。
 13、本市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和规格有哪些? 答:一是D级产品。各种规格的D级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和造型玩具类产品。 二是C级产品。 (一)各种规格的C级喷花类、线香类、吐珠类产品。 (二)长度≤50毫米、内径≤5毫米且单个装药量≤0.2克的C级鞭炮。 (三)长度≤60毫米、内径≤8毫米且装药量≤0.3克的C级单个爆竹[带升空效果的多响(含双响)爆竹除外]。 (四)单筒内径<40毫米,单发装药量在20克以下,且总装药量在1500克以内的C级组合烟花类产品(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的组合烟花及燃放效果中含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漂浮物带燃烧效果的组合烟花除外)。 三是B级组合烟花类、喷花类、旋转类产品和带升空效果的多响(含双响)爆竹仅允许烟花爆竹专营单位配送给确定的燃放点有组织的燃放,其他地区不得销售和燃放。 14、我市允许销售和燃放的D级烟花爆竹包括哪些类别? 答:允许销售和燃放的D级烟花爆竹包括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和造型玩具类共四类产品。
15、我市对允许销售和燃放的C级鞭炮的规格有何限制? 答:允许销售和燃放的C级鞭炮的规格为长度≤50毫米、内径≤5毫米且单个装药量≤0.2克。
16、我市对允许销售和燃放的C级组合烟花的规格有何限制? 答:允许销售和燃放的C级组合烟花的规格为单筒内径<40毫米,单发装药量在20克以下,且总装药量在1500克以内。
17、造型玩具类产品燃放时其行走距离为多少? 答:合格的造型玩具类产品燃放时,其行走距离应≤2米。
18、旋转类产品的允许飞离地面高度为多少?旋转直径范围为多少? 答:旋转类产品的允许飞离地面高度应≤0.5米 ;旋转直径范围应≤2米。
19、喷花类产品的喷射高度有何规定? 答:喷花类D级要小于1米,C级要小于3米,B级要小于8米。
20、线香类产品燃放效果有何规定? 答:线香类产品燃放时不得爆燃或火星落地(燃放高度>1.0米时)。
21、新法规名称是什么?何时由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于何时开始正式实施? 答:新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名称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9月9日由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
22、简述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的演变过程? 答: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49年至1986年,我市未制定专门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依照当时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法规进行管理;第二阶段为1986年12月1日至1993年11月30日,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烟花爆竹采取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政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进行了具体规定;第三阶段为1993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明确规定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第四阶段为2019年12月1日开始,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开始施行,将本市划分为禁放点、限放区、准放区进行分类控制,并允许在春节期间有限制的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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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0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是哪一年发布的?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本标准(GB:10631-2013)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02月07日发布,自2013年03月01日正式实施;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提出,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归口。
中文名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1]
外文名
Safety and quality for fireworks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编号
GB:1063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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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分级通用安全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储存附录(资料性附录)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本次修订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文件精神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完善了术语和定义;
———调整了分类与分级,将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两大类,并分别对药种、药量、规格、结构、材质、燃放轨迹、燃放效果等技术要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在个人燃放类中取消了小礼花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中危险性较大的品种,在严格限定单筒内径、单筒药量、开包药量、总药量等安全技术指标的前提下,保留了小部分内筒型组合烟花;
———完善了包装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9)归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0631—1989、GB10631—2004。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分级、通用安全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储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产品,不包括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284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 干燥减量法
GB/T9724 化学试剂 pH 值测定通则
GB/T10632 烟花爆竹 抽样检查规则
GB11652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5814.1 烟花爆竹烟火药成分定性测定
GB19270 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GB19359 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GB19433 空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GB/T21242 烟花爆竹禁限用药剂定性检测方法
GB24426 烟花爆竹 标志
GB50161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QB/T1941.5 烟花爆竹药剂 吸湿率的测定
SN/T1730.3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3部分:低温稳定性试验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烟花爆竹 fireworks
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3.2效果药 pyrotechniccharge
用于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的烟火药。
3.3开包药 burstingcharge
用于炸开效果件并引燃效果药的烟火药。
3.4发射药 liftingcharge
用于发射和推进作用的烟火药,有粒状、粉状两种。
3.5雷弹 thunder
外壳封闭,内装药全部为爆炸药,以声响效果为主的效果件。
3.6运输包装 transportationpack
用于运输的烟花爆竹包装单元。
3.7销售包装 salespackage
作为最小零售单位的烟花爆竹包装单元。
3.8计数类产品 countingproducts
由一定数量的单一产品组成,通过烧成率进行评价的产品。
3.9稳定杆 stabilitystick
用于稳定产品在空中运动方向或轨迹的部件。
3.10引燃装置 ignitiondevice
用于点火、传火、控制引燃时间以及保护引火线的装置,含引火线、点火头、擦火头、护引套(纸)、引线接驳器等。
3.11护引套 fuseprotector
用于防止引火线被意外点燃,保护引火线的部件。
3.12引线接驳器 fuseconnector
用于烟花连接传火的部件,由插头和插座组成。
3.13底座 base
用于防止产品在燃放时倒筒的部件。
3.14底塞 bottomplug
用于防止烟火药燃烧时火焰、气体等从底部喷出而筑填在底部的部件。
3.15引燃时间 ignitiontime
从引火线点燃至主体被引燃的时间。
3.16烧成 successfulfunction
产品在燃放时达到预期效果的现象。
3.17烧成率 functioningpercentage
计数类产品燃放后,烧成个数占燃放总个数的百分比。
3.18熄引 fuseextinguish
引火线被点燃后,未引燃主体的现象。
3.19冲头 unpredictabletopejection
燃放时产生不应有的将产品喷射口冲掉或将爆竹的头部冲开的现象。
3.20冲底 unpredictableplugejection
燃放时产生不应有的将产品底塞或底座冲开的现象。
3.21冲射 unpredictableejection
燃放时产生不应有的快速发射状燃烧的现象。
3.22倒筒 tipover
燃放时产生不应有的倾倒的现象。
3.23烧筒 tubeburnout
燃放时产生不应有的筒体燃烧的现象。
3.24炸筒 tubeblowout
燃放时产生不应有的筒体炸裂的现象。
3.25散筒 multi-tubeseparation
燃放时产生不应有的筒体开裂、穿孔或筒体间分离的现象。
3.26低炸 lowburst
燃放时在规定高度以下开包(炸)的现象。
第2个回答  2021-03-18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GB:10631-2013)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02月07日发布,自2013年03月01日正式实施;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提出,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归口。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本次修订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文件精神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完善了术语和定义;
———调整了分类与分级,将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两大类,并分别对药种、药量、规格、结构、材质、燃放轨迹、燃放效果等技术要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在个人燃放类中取消了小礼花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中危险性较大的品种,在严格限定单筒内径、单筒药量、开包药量、总药量等安全技术指标的前提下,保留了小部分内筒型组合烟花;
———完善了包装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9)归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0631—1989、GB10631—2004。
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分级、通用安全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储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产品,不包括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第3个回答  2021-03-18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13 )是2013年2月17日公布,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新时代烟花爆竹产业面临的环保、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全国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的城市越来越多。
2020年春节,河南省率先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出台全区域、全时段禁放政策,将烟花爆竹的禁放一度推向高潮。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引发了争议。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湖南的全国人大代表、盐津铺子董事长张学武带来了《关于新时代支持烟花爆竹产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张学武在建议中提到,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花爆竹生产、消费和出口国,烟花爆竹生产和消费量占世界总量的90%,出口贸易额占世界总量的80%。2017年底,全国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220家,产值670亿元,其中出口额接近100亿元。政策的严控导致烟花爆竹产业市场空间越来越窄,烟花爆竹民俗文化传承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新时代支持烟花爆竹产业科学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
张学武表示,当前我国的烟花爆竹产业已有较为严格的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从生产到流通每个环节均有法可依。当前我国对烟花爆竹制定的法规性文件有《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条件等级》(QX/T354-201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其中,《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施的国家级行业标准,是具有强制性的规范文件,将烟花爆竹进行分类管理,规定了每一类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条件等级》(QX/T354-2016)规定了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条件等级和等级划分方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是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并实行的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最具有权威性的法规性文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作了详细的规定。也正是随着这些强制性法规文件的出台,从2012年至今,企业数量由4921家快速减至2220家左右。同时,浏阳、醴陵、上栗、万载四大主产区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淘汰落后企业和产能,推行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我国烟花爆竹生产整体水准已基本达到发达国家的安全和环保标准
第4个回答  2021-03-18
您好!《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13 )是2013年2月17日公布,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本标准(GB:10631-2013)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02月07日发布,自2013年03月01日正式实施;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提出,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归口。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本次修订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文件精神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完善了术语和定义;

---调整了分类与分级,将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两大类,并分别对药种、药量、规格、结构、材质、燃放轨迹、燃放效果等技术要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在个人燃放类中取消了小礼花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中危险性较大的品种,在严格限定单筒内径、单筒药量、开包药量、总药量等安全技术指标的前提下,保留了小部分内筒型组合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