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提前一个月,公司要求提前离开

如题所述

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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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30
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提前办理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在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情形下,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合同解除权。但是,由于单方解除权是权利人可以仅凭自己的行为就可以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由此可能造成相对人利益的损害。因而,对相对人的保护是十分重要的,法律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规定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这30天是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工作,保持生产经营工作连续性的期限。30天未满,劳动者不得擅自离职,而用人单位可以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置,提前让劳动者离职。
你好,其实这条规定是法律保护用人单位的,如果他们让你早走,这不合法,除非你同意。
因为你辞职申请里面已经写明了离开公司的时间,如果公司让人必须提前走那就要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的代通知金,否则就违法,并且这也要取得你的同意才行的;
每个人都对于自己的未来是有计划的,做为守法者你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9-04
在员工递交辞职申请之后,单位是可以要求员工提前离职的。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申请,但是在员工递交辞职单之后,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安排员工工作交接以及离职。单位是可以在员工递交离职申请之后随时安排员工离职,但是不得超过一个月。

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要求员工提前通知单位的目的是为了单位便于安排员工的工作交接,以免员工离职给单位造成影响。所以此条规定的本质是保护单位的利益,所以单位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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