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公安文职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
文职人员有派遣制劳务合同和地方事业单位编制的用人方式。派遣制文职人员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地方事业单位编制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需要参与事业单位招考录,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不参加警务培训,不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
公安文职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专门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考试,确定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北京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市公安局非执法机关岗位上工作。也就是所谓的临时工。
参加的不是公务员考试,是公安局自己组织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