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去年被三轮车撞了,对方全责,对方没有保险,赔钱了,我们买了意外险,这种交通事故还能理赔吗?

我妈妈的事己经处理好了,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妈妈进行了伤残鉴定,被评九级,然后去和肇事方协商赔偿问题,肇事方没人保险,最后双方谈不好,只有法院起诉,资料也全部上交,前几天诉讼结束。只有资料的复印件!
我想问一下,现在的情况还能理赔吗?怎么样向保险公司理赔!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吧。
一、能否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赔付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
所谓的补偿,即对你的损失进行赔付的上限是你损失的总金额。
比如:医疗费花费1万元。无论你投保了多少家保险公司,所有保险赔付医疗费的总金额不能超过1万元。
这个原则的设立,是为了避免不正当获利,或者防止一些道德风险(故意自伤或者致他人伤获利)
因此,你获得的医疗费的总的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你实际花费的医疗费金额。
在本次事故中,因为对方全责,所以在已获得对方全额赔付医疗费的前提下,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将不会再就“医疗费”项目进行赔付。
但是,如果你的“意外险”包括“住院津贴/补贴”的话,可以就此部分进行索赔。
另外:如果你的医疗费没有获得对方的赔偿,你可以持“发票原件”向你的意外险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并且你的意外险保险公司赔偿后,该保险公司无权向对方(肇事方)进行追偿。
至此,第一个问题应该解释明白了。
二、伤残能否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答:不一定。
目前交通事故评残标准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你的9级伤残,是以此标准评残的。
正常情况下,你的意外险也应约定按照此标准进行评残。但,部分保险公司意外险仍沿用的老的标准。这个得具体看你的意外险的条款和合同约定(特别约定)。
因为老的标准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有差异,因此对你的意外险保险合同而言,你的伤情是否能够构成伤残,不确定。
但,如果能够构成,意外险保险公司应赔付伤残赔偿金。
解释:人是生命是无价的。因此伤残、死亡的情况下,无论你投保的多少保险,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不能以别家保险已赔付或者已从肇事方获得赔偿为由拒绝赔付。
三、关于复印件能否理赔?
答:如果原件保存在法院,复印件可以用作理赔证据。
要求: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相关损失的复印件(如病历、发票、用药清单、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片子等)
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复印件加盖法院章。这个要求其实是为了确定“损失补偿原则”的。因此无可厚非。但若你仅向意外险公司索赔“住院津贴/补贴”或者“伤残”,因此两项与“损失补偿原则”无关,因此复印件可以作为理赔证据使用。建议具体联系保险公司理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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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问题,可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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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3
和你这个被人撞是没有关系的,他该赔的还是要赔,而你这这个意外险的话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就行,你买的是哪家保险公司的?那你就直接向哪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赔的多少的话就根据你你妈妈的商场等级还有意外险的保的内容来陪。诶!
第2个回答  2019-09-04
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残疾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该规定意味着,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与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之间并不冲突,其有权在请求第三者赔偿的同时主张保险金。的确,保险合同中确实存在一个“损失补偿原则”,但该原则仅适用于财产保险,而并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而意外伤害险束语人身保险,并非财产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重复受偿;且肇事方的赔偿属于侵权赔偿,要求人寿保险公司赔偿是依据保险合同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
第3个回答  2019-09-04
意外险肯定可以赔付,但要看时效性,最好看看保险合同,里面有理赔程序,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客服咨询,复印件也是可以的。
意外险可以重复理赔的。医疗费用不能重复赔付,伤残部分应当赔付的。
第4个回答  2019-09-03
这种情况建议研究一下保险公司的合同。
一般情况下,你们可以分别从意外保险和交通事故两个方向分别主张赔偿权利,只不过,牵扯到医药费只能赔一份。例如,假定医药费一共两万元,交通事故赔了1万元,意外伤害这边只能主张剩下的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