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以应天府为京师,国号大明。同年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命令徐达、常遇春等将北伐,攻占大都。元顺帝北逃,彻底结束蒙古在中原的统治,中国再次回归到由汉族建立的王朝统治的之下。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中原王朝,而元朝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那么当文化碰撞,明朝击败元朝后实行了怎样的政策呢?元朝灭亡以后朱元璋又是如何对待蒙古人的呢?
朱元璋在《奉天北伐讨元檄文》中写道:“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朱元璋在檄文中表示,只要蒙古人诚心投降,他绝不会对蒙古人横加杀戮。这言下之意就是,倘若蒙古人负隅顽抗就别怪他手下无情。
当时朱元璋对蒙古人实行了一系列的汉化政策。首先,禁止蒙古人原有的收继婚制。在蒙古人的认知里,父亲死后,儿子会继承除亲生母亲以外的小妈;兄长死后,弟弟会继承所有的寡嫂。在传统道德中这是不道德的,在汉人看来这是乱伦,汉人绝对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再者,在明朝的统治区域内,禁止蒙古人穿蒙古服饰、说蒙古语,并要求他们穿汉服,说汉语,简化蒙古姓氏改汉姓。这也说明了朱元璋对待蒙古人并不是完全怀柔的政策,而是有意识地将他们与汉人同化。其实,这也是不少君王在统治期间会做的事情,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一个民族的思想,新建立起的思想又为统治服务。
最后,也是最为致命的一个政策——不许蒙古人自相婚配,蒙古女子必须嫁给汉人,为汉人生孩子。若本族自相婚配,不仅要处以80军棍,还要将夫妇收为奴隶。为什么要有这样奇怪的政策呢?其实蒙古人非常看重血统,如果孩子是混血的话,这个孩子是不会被蒙古人认可的。这种人一直处在社会底层,容易偏激,不利于社会治安。而明朝下达的命令则让这些孩子有了名分,给当时根基非常不稳的明朝争取到大把时间来整修,大大巩固了汉族的统治。
对于蒙古女子来说,如果没有实行这一政策,她们一旦被抓住之后,在她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不沦为奴隶,要不就会丧命。如果她们在大漠深处生活,那生活条件艰辛不说,更要时时担惊受怕。相比之下,被同化而且还可以相对平等的生活,这个结局无疑是好的
从统治者的层面来看,朱元璋的做法无疑是十分明智的。朱元璋实行这个政策并不没有将蒙古族完全消灭掉,而是让他们在这个交融的状态下,慢慢为自己所用,完成一次彻底的大统一。久而久之,蒙古人非但不会反抗,反而会成为汉人不可或缺的部分,虽然不见血,但对于民族特色而言是一种温柔的残忍。总之,失败国家总不会被善待,俘虏就成为了“活”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