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南康的起源

好奇

秦时属南埜(南野)县地。三国吴嘉禾五年(236年)析南野置南安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名南康县,因“地接岭南,人安物阜”而得名。太康三年属南康郡。南朝宋永初元年(420年)属南康国。齐、梁、陈、隋属南康郡,唐属虔州。五代十国属百胜军。南康属昭信军。 宋属南安军。元属南安路。明、清属南安府。民国时期先后属赣南道和第十一、第四行政区。1949年8月14日,南康解放,属赣州分区(后为赣西南行政区直属县),1951年6月属赣州专区,1954年属赣南行政区。1964年属赣州专区,1971年属赣州地区。 1995年3月7日,民政部(民行批[1995]19号)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南康县,设立南康市(县级),以原南康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康市的行政区域。现为省辖县级市,由赣州市代管。1984年5月15日,设立大岭乡、唐西乡、内潮乡、圩下乡;沙溪公社建乡,更名为十八塘乡(赣府字[1984]112号)。 1988年12月10日,撤销风岗乡、横市乡、赤土乡、东山乡,设立风岗镇、横市镇、赤土镇、东山镇(赣民函[1988]138号批复)。1994年5月4日,撤销潭口乡,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归潭口镇管辖(赣民字[1994]76号批复)。1996年3月19日,撤销潭东乡、三益乡、龙回乡、龙岭乡、镜坝乡,设立潭东镇、三益镇、龙回镇、龙岭镇、镜坝镇(赣民字[1996]53号批复)。 1998年8月5日,将唐西乡的庄稼村委会和平田乡的章石村委会划归唐江镇(赣民字[1998]125号批复)。2000年,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市总人口694987人。 2001年9月6日,撤销赤土镇建制,改设赤土畲族乡(赣民字[2001]440号批复)。2001年3月2日,撤销大岭乡、唐西乡、平田乡,划归唐江镇(赣民字[2001]95号批复)。2003年9月2日,撤销蓉江镇、金鸡镇和西华乡,调整设立蓉江街道办事处、东山街道办事处(赣民字[2003]210号批复)。 2003年10月21日,撤销内潮乡,成建制划归十八塘乡管辖;撤销圩下乡,成建制划归麻双乡管辖;撤销三益镇,成建制划归龙回镇管辖(赣民字[2003]272号批复)。2003年底,全市总人口76.5万人。2004年底,全县辖2街道8镇12乡(含1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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