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如题所述

2007年4月23日~27日,结合参加全国地勘经济发展座谈会,调研组对江西省的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期间,由省厅地勘处组织召开了有关地勘单位参加的座谈会,邀请了江西省地勘局、有色地勘局、核工业地质局、煤田地质局及部分地质队的同志参加了座谈,并对核工业263地质队、261地质队、江西省地调院等地勘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西省是中部地区重要的矿产资源大省之一,也是全国地勘队伍规模最大的省份之一,目前共有地勘队伍4.3万人,主要的地勘队伍包括江西地勘局、有色地勘局、核工业地质局、煤田地质局等。属地化后,各地勘局转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近几年,江西地勘单位在宏观形势好转、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下,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基本上都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增长。但同时由于发展基础、实际情况不一样,各行业地勘单位发展速度和发展模式也呈现不同的特点。

江西地勘局总体上是采取以局为单元的改革发展模式。2006年全局实现总收入13.7亿元,增长18.8%。在职职工人均年收入1.51万元,增长13.8%。新探明大型铅锌矿1处,发现矿产地6处,形成重要勘查后备基地5个,可供进一步工作的矿点20个。目前全局勘查登记面积3500多平方千米。2006年全局地质勘查投入达到1.19亿元(其中自筹和社会资金投入达7832万元),比上年增长27.3%,比2004年增长近两倍。

江西核工业地质局总体采取以二级单位经营责任制的改革发展模式。该局现有职工1.1万人,由于铀矿地质市场化受限,该局一度面临严峻的生存发展困难,因此该局企业化改革推进时间较早、力度相对较大、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江西核工业地质局2000 年到2006 年,市场经营规模总量从4.2亿元增加到18 亿元,增长了4.2 倍,实现利润从1200 万元增加到1.18亿元,增长了9.8倍。

江西有色地勘局全局在册职工4716人,其中在职职工2105人。全局现有总资产7.76亿元,净资产3.3亿元。自我评价“2001~2005年是建局以来改革发展成效最为显著的五年”。全局货币工作总量、经营收入、经济效益2005年比2001年分别增长了180.47%、217.34%、32.7%,平均每年分别增长22.91%、25.98%、5.82%。“十五”末期,全局保有登记矿权59处,登记面积700余平方千米。探明金属资源储量52.51吨,五氧化二钽资源储量29942吨,普查及其他地质报告40余份。

江西煤田地质局现有职工5531人,其中在职职工3144人。全局总资产3.43亿元,其中净资产1.90亿元。该局近几年重点是工程施工业发展较快,年发展速度超过30%。煤田地质勘探受各种因素影响,发展较慢,前几年省内煤田勘探项目少,每年勘探项目经费仅有100万~200万元,勘查主业发展困难。

关于江西省公益性地质队伍的建设,目前总体情况是“四驾马车”的格局,基本上是每个地勘局建立了一支自己的公益性队伍,包括江西省地质调查院(331人)、江西省煤田地质调查院(2003年成立,编制410人)、江西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开发院等。

二、改革发展模式

江西省政府目前对地勘单位没有实施统一的改革方案。各局主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发展模式探索,在改革进展、发展程度上呈现出非均衡发展的态势。其中,核工业地质局的内部企业化改革走得最早,效果也最明显。现重点就江西核工业地质局改革发展情况和江西省地调院有关公益性地质队伍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江西核工业地质局改革发展模式

江西核工业地质局的改革发展模式可以概括为“产权多元、开发开放、产业拓展、资本运营”。

(1)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激发企业活力。江西核工业地质局在属地化后,实行了以“事企分开”为核心的改革,事业部门依照事业政策管理,兴办的企业则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实施股份制改造。该局制定了《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体制创新的意见》,全面推进股份制改造。同时以招商引资为契机,面向社会、面向职工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全局3/4的企业实行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半数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全局职工入股办企业的资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

(2)发展开放型经济,拓展新的产业增长点。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和铀矿地质市场的双重影响,迫使这支队伍较早地走上了改革的道路。通过数年的摸索,该局突破过去自我滚动发展模式,发展开放型经济,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内部联合、进驻园区等举措,几年来共引进外部资金和募集职工股金3亿多元,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国有资本单一投资的格局,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该局下属的地勘单位积极进入各地的工业园区,构建发展平台,全局在南昌、鹰潭、吉安、九江等地的开发区购置土地达到1900多亩;与南昌大学、海尔等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引进了纳米材料、医药等一批高技术项目,对项目、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各种生产要素实现了优化组合,为核工业地质局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3)优化产业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了“三个转移”——地勘单位和企业向发达地区、区域经济中心、工业园转移;经营项目向资源型、技术型、服务型转移;职工队伍向管理型、知识型、技术型转移。形成了四大产业——地质矿产业、建设工程业、产品制造业、商贸服务业。在强化局属二级单位自主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内部联合促发展,搭建了“四个平台”——投融资平台、工业园发展的平台、工程建设产业平台、矿业开发产业平台。全局10个地勘单位共同出资组成了江西省核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搭建了实力较强的投融资平台;261大队和263大队共同出资,联合南昌大学组建昌大瑞丰公司,搭建了工业园发展的平台;利用局建工集团的市政和房建资质,搭建了工程产业发展的平台;集中局属钻探施工力量,组建钻探公司,搭建了钻探施工的平台;由局属11个单位共同出资组建江西中核矿业公司,搭建了矿业开发的平台。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提高了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4)以辅业促主业,以市场方式加强地勘主业。在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解决地勘单位基本的生存发展问题的基础上,核工业地质局进一步优化地质勘查力量,以开放的理念、市场的理念指导地质工作,把地勘主业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养。首先是继续发挥传统优势,加强铀矿地质工作。2006年承担国家项目9个,完成钻探工作量3.9万米。二是突破过去单纯找铀的状况,面向市场需求开展找矿;全局目前取得探矿权33个。三是突破地域限制,面向国内外矿产勘查市场。在埃及、澳大利亚、尼日尔等国家开展了一批项目,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江西地调院公益性队伍模式

江西地调院是1998年成立的,几年来抽调精兵强将、集中优质资源组成,地调院把过去的包袱都剥离给了赣西队,初步实现了精干的目标。2005年通过与测试中心重组,进一步加强了分析测试能力,初步形成了以“三性”(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为主业,测试分析为手段的公益性地调院运作模式。地调院目前在职职工331人,拥有6个甲级资质及若干个乙级、丙级资质。全院的组织管理体制由若干个行政处室、业务处室,以及6个地域分院、4个专业分院组成。10个分院实行“院队共管,以队为主”,地调院与分院之间实行项目联系,分院的项目人员在地调院列支。江西地调院在新疆、西藏都承担了区调项目,取得了重要成果,也得到了部、省的高度评价。江西地调院目前是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主,商业性地质工作为补充。两者的结构比重为,公益性地质工作占90%左右,商业性地质工作占10%左右。地调院认为,这种模式的优点是:

(1)能更好地调动人才、资源、资料优势,实现公商互补,有序衔接,避免“两张皮”。

(2)符合地质工作各阶段逐步深化的特点,也适合我国目前地勘队伍仍以国有地勘单位为主的实际情况。

(3)在当前各类技术人员短缺、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地质人才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4)促进了地质找矿突破,提高了找矿效果。

三、取得的成效

江西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可以概括为:

(一)突出了加强地质工作

顺应矿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江西各地勘单位普遍重视地质工作,明确“地质立局、地质强局”的发展思路,重新确立了地质工作在地勘单位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突出了地质勘查及其延伸产业在地勘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江西地勘局提出“抓地质工作就是抓发展,抓好地质工作才能促发展”。

(二)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

大多数地勘单位抓住这几年地质勘查及矿业总体形势趋好的机遇,结合自身特点,加快了自身的发展。据介绍,江西核工业地质局与江西地勘局的改革发展模式不同,前者是以队为主,采取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形式,局一般不调控和干预二级单位的经济发展,优点是有利于调动二级单位的积极性;而后者则主要是推行以局为单元的改革,增强了全局的发展调控能力。江西核工业地质局的昌大瑞丰工业园被列入江西省重点项目,263大队瑞丰牌赤霉素产品的年产量占世界年产量的40%,销往美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263队正因为一个赤霉素产品的开发,年税后收入达到1.5亿元,真正实现了“一个产业搞活了一个地勘单位”。

(三)加快了与地方经济的融合

各局普遍强化了发展意识、矿权意识,重视“以矿引资、用矿合作、靠矿发展”。通过地质找矿和矿权运作,既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了大大改善了地勘单位的经济状况。如江西地勘局在省内外、国内外实施的一批项目受到国家和省、市政府的重视和关注。

(四)保持了队伍的稳定

各地勘单位在发展过程中普遍注重和谐地勘单位的建设,在加快发展、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保持了队伍的稳定与和谐。

四、反映的问题

(一)关于省级公益性队伍建设

主要反映的问题有:

(1)如何整合一支力量较强的公益性地质队伍。江西省级公益性队伍目前是“四驾马车”齐驱,力量分散,技术力量差距很大,承担任务也不均,如何形成一支核心的力量。

(2)对于省级公益性地质队伍,认为目前情况下地调院也应能经营矿业权,因为纯公益性地质工作利薄,难以调动积极性,又因为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地调院认为,应允许其从矿业权经营上有补充收益。

(3)地调院希望不要再折腾公益性队伍的归属问题,重要的是保持稳定发展,这样有利于推进公益性工作。

(二)地质专业技术人才问题

普遍反映地勘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人才竞争激烈,技术骨干逐步退休,中青年队伍受前几年地质工作低谷的影响,野外工作经验不足。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普遍任务繁重,工作量饱和。

(三)地质工作的外部环境较差

基层地勘单位反映,矿业权登记的行政审批不规范,矿业权审批登记要上县市常委会讨论,地方政府公开要股份。有的还需要乡村签署意见,程序复杂,很难办成事。地方对于用地补偿、青苗补偿要价太高,另外与地权、林权的冲突难以协调。有的行业地勘单位反映,基础资料收集不方便,尤其是矿产调查的成果(扫面资料)难以查阅到,矿业权查询也不方便。

(四)铀矿地质工作体制不顺

江西核工业地勘单位的同志反映,江西铀矿资源占全国的1/3,而且有一支技术力量较强的队伍,但目前未受到应有重视。希望国家加大对南方硬岩型铀矿的勘查投入。另外铀矿应打破目前的高度垄断局面,适度放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属地化核工业地质队伍不公平,应由地矿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国家统一行使资源管理的职责。

(五)关于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问题

主要认为,改革中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区域经济不发达,职工安置困难;缺乏持续发展的主导产业,彻底企业化难度很大。希望《决定》相关的配套文件能够尽快出台。

五、结论与建议

综合江西调研的初步情况,形成以下几点认识:

(一)先改革先主动

江西核工业地质局的改革发展历程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在调研过程中,江西核工业地质局的同志说,我们的改革是逼出来的。在经历过改革的阵痛之后,如今的核工业地质局给我们的印象是面对市场的自信和创业的激情,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与其他地勘单位的确有很大的区别。

(二)正确处理产业结构调整与加强地质工作的关系

与国企改革一样,国有地勘单位改革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人往哪里去,二是钱从哪里来,本质上是要提高效率。这一方面要求地勘单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通过拓展产业,分流队伍,优化队伍;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多元化。另一方面,要求地勘单位在改革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地勘主业,建立精干的、有竞争力的地勘主导产业。江西核工业263队的负责人说,虽然我们的非勘产业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但我们还要抓住地勘产业作为主业,我们要用多年的市场经营理念,引入到地勘主业的经营中来,用市场经济方式来搞活和加强地质工作。据座谈会上反映,也有一些地勘单位在前几年勘查形势不好的情况下,没有协调好产业结构调整与加强地勘主业的关系,而是完全转向了自己不具竞争力的产业,结果在勘查形势向好的情况下没能抓住发展机遇。“不能离开地勘主业求发展”,这是多个地勘单位的经验总结。

(三)公益性队伍的建实建强关键在于理顺体制

公益性队伍要实现“三公”(公共财政支持、承担国家和地方公益性地质项目、成果公开社会共享)的目标,必须要明确定位、理顺体制关系。首先要理顺财政体制关系,把公益性队伍纳入公共财政范畴,保障基本的财政预算支出。因此对于公益性地质工作,财政要给足支持。当然财政项目也要有一定的激励机制,提高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运行效率和社会效益。二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公益性队伍的服务对象,强调公共服务职能,从这个意义去明确归属。三要理顺事企关系。地质工作体制改革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改革过去地质工作与下游矿产开发业、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关系,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的地质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如果仅仅是将过去的“大事企混合”转为“小事企混合”,也依然没有解决公益性地质工作实现公益性服务的目标。另外,从运行效率来看,目前很多地方出现的公益性队伍“局—院—分院”的模式,会不会存在管理层级太复杂的问题?当然,如果将目前地调院的模式作为一种过渡模式,保留技术骨干,工作延续,为下一步公益性队伍的到位创造条件,则另当别论。(目前部分省、区地调院的建设,出于各种顾虑有“走回头路”的倾向,有的地勘局担心公益性队伍建实建精后会被拿走,考虑重新“掺沙子”,值得关注)

(四)地勘单位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地勘单位这几年发展很快,大家也很清楚,一靠宏观经济形势趋好拉动,二靠政策拉动,三靠全球矿业市场因素拉动。但目前地勘经济的发展形势能否持续,在几次相关研讨座谈会上,一些地勘单位的负责人都表示了担忧,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

(1)改革还远未到位。政事关系、事企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地勘工作新体制、新机制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地勘单位包袱重、资产差、人员缺、历史遗留问题多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2)规范的地勘产业盈利模式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尽管这几年地勘产业发展形势很好,矿业权交易日趋活跃,给地勘单位和矿业权人带来了较为丰厚的回报,但从整个行业来说,还没有形成规范清晰的盈利模式。这一点从勘查资本市场不发育也可以得到印证,因为这个行业还不成熟,在技术标准、评估认证等环节还有缺陷,资本市场难以为之提供融资支持。

(3)向下游产业延伸也面临着不确定性。通过几年的发展,部分地勘单位的矿业企业逐步起来了,据部分地勘单位目前的情况来看,矿业企业发展起来,地勘单位的经济发展速度有望实现更快发展。但也要注意到,不少地勘单位利用自身矿权做的矿业开发项目,相当一部分属于粗放型、低起点的矿业开发项目,在下一轮的矿业经济周期中能否具有持续竞争力,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五)政府要努力促进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成果共享

在目前公益性地质工作体制下,单纯依靠承担公益任务的地勘单位,难以完全解决公益性成果的有效社会共享问题。地调院认为,地调院作为乙方不清楚自己的公益服务职责义务,也缺乏相应的标准,应该由甲方(政府)制定公益性资料的服务方案和标准。大调查项目中的有关成果如何处置,也没有说法,大量成果搁置而不知如何处置。这些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的服务规范和服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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