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以后,父母欠债,赠予子女的房子法院能不能拍卖

如题所述

父母欠债,赠予子女的房子,法院不能拍卖。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撤销父母与子女的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后,房屋仍然属于父母所有,法院就可以拍卖了。
法律分析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对债务人无偿或者低价处分作为债务履行资力的现有财产,以及放弃其债权或者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本条规定的是对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行为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目的是保全债务人的一般财产,否定债务人不当减少一般财产的行为,将已经脱离债务人一般财产的部分,恢复为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为目的的权利。当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或者放弃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民事行为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这一权利,请求法院对该民事行为予以撤销,使已经处分了的财产恢复原状,以保护债权人债权实现的物质基础。因此,赠与子女房屋可能涉及恶意转移财产,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审查。法院审查后,如果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房产会被查封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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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6
父母欠债,赠予子女的房子,法院不能拍卖。
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撤销父母与子女的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后,房屋仍然属于父母所有,法院就可以拍卖了。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30
你好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父母赠与房子给子女是为了避债,那这是故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可以撤销并拍卖。如果不是,这个所有权是子女的,不能拍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