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受害者,去年4月份强奸犯本来给我3万的,但那个曾姓女律师太黑心,(后了解是一个律师实习生,没有执业证,当时进入扶绥法院做书记员做了几个月,现为扶绥县法院法官)告诉我对方只给了2万9,但却要我写了一张三万的收据和一份谅解书。后来无意中遇到对方家人,才知道他们给我的是3万,而不是2万9,也就是说那个曾姓骗子骗了我和对方,私吞了1000。请问这位没有执业证的“律师”算不算冒充律师罪?她的行为否属于侵占?还是贪污?她做法官算不算是公务员啊?她很明显就是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手段来蒙蔽我和对方,获取不当得利。我和对方都很生气,怎么有这种中间人?连一千都不放过!还做法官呢?!我要怎么起诉她呢?有无诉讼时效的说法?请大家帮帮忙 谢谢
谢谢你给我的意见和建议。我和家人商量后再做决定。
我不太敢去,一个是路途遥远,一个是怕他们勾结。毕竟他们是一个系统的啊 我算什么啊 我过去岂不是送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