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条款是这样的。
甲方(房东)愿将(房屋地址)住房租赁给乙方(我)使用,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每三个月一付,租期为2008年2月11日至2009年2月10日。甲,乙双方如要退租或续租需提前壹月通知对方,违者赔偿对方一个月的房租。
现在的情况是因为房租是三个月一付,我已经付到了5月11日的房租了。他现在提前一个月同我讲要涨房租,说他是提前了一个月通知我,没有违约。
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根据上面合同的条款,他是否有权涨房租。谢谢!
谢谢大家!刚才同那个房东联系了,他又说什么他问过中介了,有什么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如果在现在提前一个月(因为我的房租是三个月一付,已经付到了5月份)打招呼,不算违约。可以涨房租。是这样吗?
别听他忽悠你!
他通知你时,要求你签书面通知了吗?即便有,上面是写“退租”还是“涨房租”?
退租可以适用提前一月,涨租是绝对违约的行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对上面的这个朋友的答复,首先我也没有同他签订书面通知,我的理解是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在签订的退租书面通知上签字,那么他可以要求我在一个月后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