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4月将该厂生产的一批成本价为70万元的高尔夫球移送到门市部,门市部将其80%零售,取得含税收入77.22万元,已知高尔夫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10%,求应缴消费税。答案给的解释是应缴消费税=77.22/1.17*10%=7.22 问题:如果没给取得的含税收入77.22万元,如何根据成立利润率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请帮助计税应缴消费税,请帮助列出计税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