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爷的女儿是郡主或者格格。
二、格格即是皇帝女儿的称呼,也是王爷女儿的称呼。
顺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①亲王之女:封为“和硕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主,侧室所生女为郡君;
②世子及郡王之女:封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县主,侧福晋所生女为县君;
③多罗贝勒之女:亦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君,侧福晋所生女为乡君;
④固山贝子之女:嫡福晋所生女封“固山格格”为县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
⑤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嫡福晋所生女称“格格”为乡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
三、郡主,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对皇族女性的封号。
郡主是由郡公主这个词演化而来的,郡公主始于东汉,一般皇女级别为县公主,但也有少数为郡公主。经过时代的变化,郡主有帝女、皇太子之女、王女、皇帝庶女、亲王女等身份的不同。
扩展资料:
格格的正式称号:
在后金时期,国君(即“大汗”)和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称为“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