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10
在天津正常的入职、离职,企业需要在劳动局做入职登记和退工登记的。
如果直接旷工走人的,依照企业内部的制度,企业是可以向你个人追索损失的,还是有一定隐患。
最好还是走协商,向企业说明情况,表明自己必须要走的态度,依照劳动法,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告知企业,便可离职,说白了你提出离职,企业最多留你一个月。你把交接工作做好,确定不会留什么对自己不利的尾巴,最多到一个月,直接可以走人的,企业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留你,且这一个月中,你的保险、工资须正常发放,如果有不正常理由克扣,自己保留好证据,离职之后可以提请仲裁。
总之呢,离职来说,劳动者要注意通过劳动法保护好自己,也要注意保留好自己离职期间正常完成工作的证据。现阶段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劳动仲裁庭,原则上都是会保护劳动者的。
至于保险和公积金,上或者不上,公司可以直接在劳动局那边增加或者减少的,你真的直接走人,公司也不会傻到一直给你上下去,肯定是保险做减少,公积金做封存了。到了下家公司,保险直接加上就行,公积金则需要员工自己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启封。
另外直接走人的话,确实离职证明之类的可能就不会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