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8-03-20
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一款有关国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国歌同国旗、国徽一样,是国家的象征,法律赋予国歌与国旗、国徽同样的宪法地位,只有在比较正规、严肃的场合才能使用。
目前,国家没有专门的《国歌法》,但为了维护奏唱国歌的严肃性,1984年8月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拟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唱的暂行办法》,对奏唱国歌的场合、方式以及禁止使用的场合、活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现在常见奏唱国歌的重大场合有:国庆等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天安门广场的升国旗仪式、国家领导人欢迎外国元首来访的仪式、我国体育运动员在重大国际比赛中获奖后的颁奖升旗仪式等。
另外,国歌不得在下列场合奏唱:私人婚丧庆悼;舞会、联谊会等娱乐活动;商业活动。
你所说的场合应该不违法,但个人认为没有什么必要。如果是市(县)里的什么人大、政协会议,我觉得可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