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身份
取消农业和非农户口划分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意味着我省今后将打破城乡分隔壁垒,不再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统一公民身份,让转移到城镇的农业人口享受国家统一的基本公共福利。届时,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放开落户限制后将成为新一轮人口聚集地。目前,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正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国家层面的配套改革政策,完善法律法规,落实经费保障。
变化二:人口管理
百万人口以下城市放开限制
我省自2009年起人口呈逐年递减趋势,综合考虑我省各市(地)市区户籍人口数量及综合承载能力,此次新政对我省户口迁移政策进行了调整。该负责人解释说,主要分三个层级实施落户政策。
户籍人口在100万人以下,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目前基本没有压力,且人口逐年递减。
户籍政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实施城市: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伊春、七台河、绥化、黑河等9个市;哈市所辖非主城区,如阿城、呼兰、双城区及所辖各县。
落户条件:在城市合法稳定就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同一地址租住半年以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1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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