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却说上家没有权力收转让费,要收也是房东自己收,不然就不租给我!我又没有和房东正式签同,而上家却又不退回我的转让费,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他转让费炸骗.他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是否违法?我能否要回转让费30000块钱?她是否存在隐瞒欺骗的行为?!然而我去报案,派出所却说这是民事纠纷不受理,我想问下派出所这种行为是不是浊职。
派出所叫我去起诉他,我也去司法部门问了,他们也是说他不退给你,你可以起诉他,他必须要退的,我该怎么办,很迷茫,
我想问下,你说的“用合同知情情况不充分,推翻你当时交纳金钱的约定而重新设定合同买卖流程。这些都应该是司法部门民事处理,假如调解不清楚,必须起诉上家以不清楚要求骗取金钱收入。 ”这个有没有法律依据,也就说有没有明文规定,具体属于什么条款!因为我觉得你对我这个案件有一针见血作用
追答第七十七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
在法律或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明显上家已经是私自收取转让费用了,你有权解除合同。
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这案件你究竟是想以诈骗罪还是民事处理需要同律师或者司法部门商量处理好。因为取消合同和追诉是不同的目的。
找房东问以前与上家的合同是否有转租或转包协议,一般房东是不允许承租人转租的。向房东协商要合同复印件。
如果上家合同中不准转租,上家的转让 当然无效,收取你的三万也不正当,应退还你。
你们的行为是属于民事经济纠纷,据我掌握的情况,公安机关不受理,如果上家用虚假身份,或虚假事实,有证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该受理。
咨询律师,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还想问下,因为我没打过这方面官司,像这样案例从受理到结束一般要多少天~再者律师收费是怎么收,我想先了解一下,免得到时一问三不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知道这是潜规则。可是我的上家和房东有过约定,是说他不能收下家的转让费,现在他背到房东收了我转让费,而房东现在又要收我的转让费,我吃不起,所以我也不想租了,要他退还我的转让费,他又不退,你说他的行为己构成犯罪,再说根据“城市租赁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转让房东,承租者,以用受转让者三方共同于面才会有效,现在我们在没有房东情况收了我的转让费,我是否有权收回我的转让费?
追答你收集他收你30000元的证据就可以起诉他,他已经构成诈骗了
谢谢了朋友,真是气人,我己经和他沟通N次,好话说了一大筐,他却以为我怕他,说他也没办法,等等,还说他同情我的委屈,我靠,想来就气,什么人嘛!
追答告了再说
必竞官司不是人人愿意打的,不得已而为之,谢谢朋友,愿好人一生平安
谢谢朋友,我己经约了律师,他说明天帮我分析案情,真是伤不起
追答呵呵,好样的